科研機構的技術轉讓收入繼續免征營業稅,對高等學校的技術轉讓收入自1999年5月1日起免征營業稅。科研機構、高等學校服務於各業的技術成果轉讓、技術培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所取得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分析
科技人員是指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中對完成或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應按規定公示有關科技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國防專利轉化除外,具體公示辦法由科技部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制定。科技成果是指專利技術、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權、生物醫藥新品種,以及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確定的技術成果。科技成果轉化是指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轉讓科技成果或者許可使用科技成果。現金獎勵是指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在取得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三年36個月內獎勵給科技人員的現金。
三、科技成果轉化有何新稅收優惠
為了鼓勵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及其科技人員研究開發高新技術,轉化科技成果,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由科技部、國家稅務總局等部委於日前制定了關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幹規定。其中,對稅收政策的優惠規定為: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及其科技人員可以采取多種方式轉化高新技術成果,應當依法對研究開發該項科技成果的職務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為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其中,對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所得時,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對科技成果轉化執行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科研機構、高等學校的技術轉讓收入免征營業稅。科研單位、高等學校服務於各業的技術成果轉讓、技術培訓、技術承包等所取得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暫免征收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