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從2012年開始,財政部、國家海洋局出臺政策支持海洋經濟的創新發展,並且力度很大,但是他們有壹個要求,壹定要有科研院所與企業的合作,提供科技支撐,這也算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當然,為了項目申報的要求,企業都找到了科研院所的技術支撐,簽訂了合作協議,部分科研院所積極性也很高,帶著發明成果找企業合作,進行了轉化。國家海洋局的初衷我理解是以此為契機,促使企業與科研院所的合作,但是到頭來,往往隨著項目的結束,合作也就沒有了下文。既然科技成果轉化在現階段的發展中如此重要,到底是哪些因素成為了限制,是企業的動力,還是科研院所轉化能力的欠缺,或者是雙方合作模式的阻礙。
以企業為主體確實是正在鼓勵的方向,現狀科研院所仍是科技成果的產出大戶,可是大多數成果是難以落地的。信息的不對稱不通暢,造成企業有需求,找不到適合自己的成果,高校院所有成果,找不到發揮價值的企業。需要壹個平臺,或者那天會議上主委講的成果轉化園區、或是在互聯網+背景下繼續完善線上平臺、再或者壹些專利事務所延伸產業鏈,不光是協助申報專利,更給現有的專利找壹個好婆家。
根據專委會專家的討論,發現最後壹公裏和科技人員創新積極性生態環境是突出問題。成果轉化最後壹公裏 只要相關領導意識到這個問題了,應該不是大問題,可生態環境優化絕對不是個小問題。這能否轉變目前的評審機制,尤其是在課題選題或者開題的環節。不能全部找高校科研院所的專家教授研究員,可以嘗試聘請壹些企業的總工之類的,因為他們的關註點應用是第壹位。
這是壹個探索性的問題,需要持久關註的問題,要是能有合理化的建議和對錯,使每年寧波科技研發的200億投入不至於打了水漂,再能激起更大的水花將是壹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