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法和專利法的有關規定,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主體是:
(1)非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二)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所在的單位。
(三)委托開發的研究開發單位或者按照約定取得專利申請權的受委托單位。
(4)與完成單位或按協議取得專利申請權的單位合作研究開發* * *的。
(五)根據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取得專利申請權的受讓人。
專利申請權如何轉讓?
1.簽署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是指轉讓人向受讓人轉讓其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受讓人支付約定價款的合同。
2.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3.另外需要註意的是,如果有兩個以上的專利申請人,專利申請權的轉讓必須經所有權利人同意;中國的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部門會同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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