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title部分不應超過500個字母,並置於說明書首頁起始。title中不得使用new、improved等描述性詞匯,且第壹個詞不得是a、an、the等冠詞。如title不合適,審查員可要求申請人修改或自行修改。
其中,cross-reference部分,如果該申請案與更早的另壹申請案相關,例如要求了其優先權、或為其分割申請da、連續案ca等,在該部分可以以記載相關申請的申請號和申請日的形式引入本申請以供審查員參考。通常認為,無論相關申請是何種語言,均可適用此方式以將其內容引入本申請。但基於37 cfr 1.57,似乎要求相關申請是美國申請獲至少是以英文撰寫的申請案,由於未處理過與此相關的具體實務,因此此處存疑。需要註意的是,如果在參考引用部分僅僅寫本申請與相關申請的關系只能使得本申請的申請日與相關申請關聯,而不能引入其內容。需要額外加入壹句incorporation by reference才得以引入相關申請的內容。除了專利外,論文等其它資料也可以引入本申請,但通常論文的參考引用的描述放置在發明詳述部分。例如,the disclosure of such thesis in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hereto。
在background部分,需要描述field(技術領域)和related art(相關技術),為了避免構成對本申請的額外限制,background應避免對在先技術的詳細或者過度描述,通常這部分的內容簡短幾句話即可。
在summary部分,summary必須記載claim中的申請主題,還可以記載本申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和運作原理、目的等。為了避免節外生枝,通常把權項對應性的抄壹遍或者只抄獨權即可。在美國專利實務中,通常只抄寫對應獨權的內容即可。原因在於summary與claim之間的相互制約。例如,在US 5064244的訴訟中,cafc認為,summary中描述了control位於console中,但claim均未描述該特征,導致與之相關的claim被無效。
在summary的撰寫形式上,為了避免描述額外限定非必要技術特征,不要使用the present invention includes之類的描述,而是使用根據本公開的壹個方面或者在本公開的壹些實施例中這樣的描述方式。同時,summary應使用肯定性描述本公開具有什麽特征,而不要使用本公開不具有什麽特征這樣的否定性描述,這與中國專利要求基本是壹致的。
對於brief description of drawings,沒有附圖則不存在該部分內容。在有附圖的情況下,這部分需要對應於附圖編號壹壹描述,例如附圖1A is等。需要註意,類似於summary,不要出現附圖1a是本發明的主視圖這樣的描述,這會導致本發明所限定的claim與附圖1a的內容所對應,而應寫成附圖1a是根據本公開的壹個實施例的xx圖。
在detailed部分,註意事項大體上與summary類似。需要註意的是,與中國類似的,應該盡量提供多個實施描述以支撐claims的特征。同時,在這部分,應避免使用must、final、necessarily等語氣的詞匯。此外,尤其需要註意的是,應避免使用then以免額外的限定了方法步驟的執行順序。
在claim部分,與中國專利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是並行不同的是,在美國專利申請中,claim是說明書的壹部分且位於說明書的結尾。對於方法claim的多個步驟,可以存在步驟標記(1)、(2)等,這樣的標記方式不構成對步驟順序的限制。在claim中,涉及到部件等描述不要使用標號,因為使用標號在美國的專利訴訟中可能會導致將權項限制為出現該標號的實施例。
在權項的引用中,由於存在3/20規則(3個獨權且總***不超過20個權項,不會導致超項費用),因此應采用只引用壹個權項的擇壹引用。
在abstract部分,應在150字以內且不超過15行。在該部分不應出現said、means、comprise等專利領域特定詞匯,也不得出現暗示性描述,但該限制無具體作用。
在附圖部分,美國專利允許使用彩色圖片,但僅限於電泳、組織成像等少數類型的案件(這與中國是壹致的)且得額外繳納費用,因此應盡量使用黑白圖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