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滿足申請美國專利條件,美國專利代理人會與申請人進行進壹步洽談;
專利申請人與美國專利代理人簽署代理申請美國專利協議;
美國專利代理人撰寫符合美國專利法要求的申請文件;
專利申請人對申請文件內容進行審核、簽章;
送交美國專利商標局;
美國專利商標局授予美國專利權,並頒發美國專利證書。
若美國專利商標局對該項專利申請提出疑義,美國代理人進行答復,直至符合美國專利申請要求,並獲得美國專利證書為止。
申請書*(Application);
聲明書*(Declaration),發明人必須在宣誓書中宣誓為真正的發明人,聲明已閱讀和了解說明書內容,以及會向專利局揭露任何與申請案專利性有關的技術資料;
說明書*(Specification),包括說明書內容、權利範圍及摘要;
圖示(Drawings),不是必須的;
代理委托書;
讓渡書(Assignment),申請人為公司時,需要發明人將專利申請權讓渡給公司,即需簽署讓渡書;
小實體聲明書,個人、少於500人的企業以及非營利性單位屬於小實體。
咨詢;
檢索;
發明、實用新型提交技術交底書;
確認可以申請專利後,簽署《專利代理委托書》,簽訂《專利申請代理委托合同》。
技術交底書的要求:應清楚、完整地說明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全部技術內容,所能達到的有益效果,先前技術的不足之處,內部詳細結構功能,所采用的原理等,必要時需提供設計圖紙,使從事該領域人員能夠理解實施為準。
申請遞交的文件:
發明和實用新型: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權利要求書;發明根據需要可有附圖,實用新型必須有附圖;涉及新的生物材料的發明申請,應當提交保藏證明和存活證明;涉及核酸或氨基酸序列的,應提交序列表的可機讀文本;
發明專利實質審查:
實質審查必須是在發明公布後進行的,法律規定的公布是在申請日起18個月的時候進行,也有的申請人願意提前公開其發明內容,所以會有專利申請在6-10個月的時候就公開了。通常,實審階段的審查員將向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發出至少壹次審查意見通知書,審查意見能夠體現發明被授權的可能性及存在的缺陷。審查意見壹般包括格式錯誤、新穎性問題、創造性問題、公開充分、單壹性問題等等。專利實質審查的時間不確定,壹般是6-18個月,取決於發明的內容,審查員對發明的理解和審查員的工作安排以及審查員與申請人或其代理人之間文件往復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