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意大利北部的僧侶開始建立鐘塔(或稱鐘樓),其目的是提醒人禱告的時間。
16世紀中在德國開始有桌上的鐘。那些鐘只有壹支針,鐘面分成四部分,使時間準確至最近的15分鐘。
17世紀,逐漸出現了鐘擺和法條。它運轉的精度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喬萬尼·德·丹第被譽為歐洲的鐘表之父。他用了16年的時間制造出壹臺功能齊全的鐘,被稱為宇宙渾天儀,它能夠表示出天空中壹些行星的運行軌跡,還可以對宗教節日和每天的時間有所反映,它於1364年開始被使用。丹第制造的鐘並不是歐洲的第壹臺鐘。據說,歐洲第壹臺能報時的鐘是1335年於米蘭制成的。
1657年,惠更斯發現擺的頻率可以計算時間,造出了第壹個擺鐘。1670年英國人威廉·克萊門特(William Clement)發明錨形擒縱器。
1695年,英國湯姆平發明了工字輪擒縱機構。後來,同國的格雷厄姆發明了靜止式擒縱機構。
1728到1759年,航海鐘問世。
1765年,自由錨式擒縱機構誕生。
1797年,美國人伊萊·特裏(Eli Terry)獲得壹個鐘的專利權。他被視為美國鐘表業的始祖。
1840年,英國的鐘表匠貝恩發明了電鐘。
1946年,美國的物理學家利比博士弄清楚了原子鐘的原理。於兩年後,創造出了世界上第壹座原子鐘,原子鐘至今也是最先進的鐘。它的運轉是借助銫、氨原子的天然振動而完成的,它可以在300年內都能準確運轉,誤差十分小。
18到19世紀,鐘表制造業逐步實行了工業化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