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上,沒有經過專利權人許可擅自使用他人的實用新型,就會被認定為侵權。在專利侵權訴訟中,被侵權人需要提供足夠的侵權證據。在專利侵權訴訟中,通常需要被侵權人提供以下的證據: 1、證明自己享有專利權或者專利許可使用權 (1)專利權人起訴的。要是妳是這類群體的話,就要提交證明其專利權真實有效的文件,包括專利證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和最新專利年費交納憑證。 而妳若是提起侵犯實用新型專利權訴訟的原告,那麽就要提交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出具的檢索報告。 (2)利害關系人起訴的。若是這類人妳就應當提交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備案的證明材料,要是沒有經過備案的,就要提交專利權人的證明,或者證明其享有權利的其他證據。 (3)獨占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這類人可以單獨向人民法院起訴,就是在專利權人不起訴的情況下,可以自行提起訴訟,但應當提交專利權人已知有侵權行為發生而明示放棄起訴或不起訴的證明材料。 2、證明被告已經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通常上,原告應當提交被控侵權產品及其銷售發票、專利與被控侵權產品技術特征對比材料等證據。 3、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額有事實依據 這壹點就比如,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的證據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的證據。 不過,在實用新型侵權中還需要提供下面兩種主要的證據: 1、書證。 通常是公證書,專利權人通過市場調查,發現了侵權行為後,通常會向公證機關提出申請,對購買侵權產品的過程及購得的侵權產品進行公證或對侵權現場(如許諾銷售)或對侵權產品的安裝地進行勘查公證,取得公證書,從而證明被告存在侵權行為。 2、物證。 專利權人從市場上購得的侵權產品。購得的侵權產品應由公證人員封存,並拍照。在提交給法院之前,原告應確保封條完好無損,否則被告將可能在質證時提出異議,對侵權產品不予認可。 最後,在實用新型的侵權訴訟中,因為涉及的問題較為專業,侵權損失較大的,建議最好找個專業的律師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