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林越第壹次看見芬芳就欺負上了,我覺得這個欺負是關心的表現,也是好感的體現,不是說男孩子壹般比較拙,用欺負來吸引女孩子註意麽。男女感情在易經裏是鹹掛,就是無心之感,不加察覺的緣分種子是最重自然的。他們其實是不同性格的同壹種人,林越在家壹直不被母親和哥哥理解,芬芳在家也得不到舅媽的好感,但是他在芬芳身上其實能感到歸屬感和認同感,芬芳也能在他身上完全得到釋放,當他們長大後相遇林越提起童年往事記憶最深的是芬芳掐死他的記憶,這說明芬芳打他他心服口服,他還說如果有人欺負芬芳他就揍他(在得知童童身世後應諾揍了林超),在當時林越應該是覺得欺負芬芳是他的專利吧,為此不孤獨,全世界可能只有芬芳給他的委屈他願意接受。冥冥之中可見有緣千裏來相會。長大後兩人第壹次相遇是在惠民飯店的門口,他又逗她,雖然那時兩人互不相知,但是在那壹瞬間仿佛又回到了小時候,這叫感應。林越擔心芬芳聽其母永不往來,還怪芬芳答應過要做壹輩子哥們怎麼可以變卦,釋然之後兩人都露出了會心的笑容,這種默契,說明當時種子還沒有萌芽,但是卻表明他們害怕失去對方,就像小時候不得不搬家壹樣。純真年代,誰會真正看清心中所想,心中所願。可能“哥們兒”是他們下意識間能找到的風險值最小,最緊密,最情願卻有點無奈的稱謂,超越性別的愛情是存在的,超越性別的友誼卻很難真正存在,因為男女之間的“哥們兒”已經往往超越知己,超越親人,在愛情尚未機會發芽的情況下,不知不覺已是各自生命的壹部份。“哥們兒”是矛盾的稱呼,有時也是童真的稱呼,是壹種異常美好的真情,是壹種隱隱的疼痛。林越當北漂的時候還記得他打電話給芬芳麽?兩人穿著同樣綠色的軍大衣,***同度過各自的艱難階段,這又是默契的體現。芬芳要掛電話,林越卻覺得聊不過癮,而給他親哥哥打電話,卻是話不投機半句多,為什麼他能這麼懂芬芳呢,為什麼他那麼牽掛這個“蠢東西”呢,如果不是把她當成自己,如果不是因為善良而善良,如果不是因為無心之感的驅使,可能也就壹般的關心就算了。他能很自然得問芬芳借錢,能很順理成章得把她當傭人使,能沒有顧忌的信任,這就叫做可遇不可求。林越是“仗義頑主”,高考的時候居然能想出那麼壹出調虎離山計,保護芬芳的名聲而假結婚,為給芬芳還常神醫的債在林母面前苦肉計,都讓人覺得很可愛。要我說,這還不單是“仗義頑主”還是“狹義情種”,總而言之,他真實。假結婚,就是哥們兒的最大好處,有和別人不壹樣的酸甜苦辣。他在蔡副科長面前演戲的那壹句“妳不知道我愛妳嗎”非常有意思,因為在若幹年之後他也說了句“芬芳妳聽我說,我這是在可憐妳?!我做那麼多都是在可憐妳?!妳不知道我愛妳嗎?!”,包括他在要求做童童乾爹的那句“那外婆妳快點做芬芳的思想工作哈,早點成全我們算了。”不是帶著怒氣就是帶著玩笑性質,也就說他在不得不說愛之前是不會說愛的,這證明了他和芬芳都是情種,真情太重,是說不出口的。也許那常聽見的“蠢東西”便是“我愛妳”或者“我懂妳”,那“快滾吧”便是“別走,我在這裏”。種子終於在“新婚之夜”同在壹個屋檐下開始發芽,藝術是個好東西,給種子澆水施肥,給自己推波助瀾,那首手機裏的《我們的生活充滿陽光》是最珍貴的才華,是值得羨慕的浪漫。於是再也分不開了,即使流浪在人海也沒關系。於是想要屬於壹個人。世上任何壹個男人都無所謂,因為和他們無任何交集。但是分身壹般的親哥哥阻擾林越追求真愛,卻讓林越後悔無暇他顧的青春,他難過芬芳曾短暫是他的嫂子,他覺得被歲月愚弄了,被自己的聰明愚弄了,他最重感情,卻被感情愚弄。在知道真相後恨林超,可是林越這樣的人和芬芳壹樣,在發洩恨意和折磨自己之間肯定是會選擇後者的。他應該甚至在那痛苦的時刻覺得和芬芳第壹次那麼遙遠,這才是讓人害怕的地方,他不知道芬芳到底是怎麼看自己的。人都是有脆弱點的,人與人之間的復雜在單純的人面前有時候很具有打擊力的。在這個大風大浪之後,才能說真正有了平靜。真愛壹生壹次,那樣芬芳,是在召喚真情。真情永恒,人是為此而來,為此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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