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上市輔導的主要內容
企業上市輔導的內容應由輔導機構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根據發行上市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則以及上市公司必備的知識,針對企業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確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組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經理、副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和持股5%以上(含5%)的股東(或其法定代表人)參加的發行上市法律法規、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等證券基礎知識的學習、培訓和考試,督促其加強。
2.督促企業初步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結構,並按照有關規定規範運作,包括制定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章程、規範公司組織結構、完善內部決策控制制度和激勵約束機制、完善公司財務會計制度等。
3.檢查股份公司的設立、改制重組、股權設定和轉讓、增資擴股、資產評估和驗資是否合法,產權關系是否清晰,商標、專利、土地、房屋等資產的合法權屬是否處理得當。
4.督促企業實現自主經營,使業務、資產、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完整,主業突出,形成核心競爭力。
5.督促企業規範與控股股東等關聯方的關系,妥善處理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問題,建立規範的關聯交易決策制度。
6.督促企業形成明確的業務發展目標和未來發展規劃,制定可行的募集資金和其他投資項目計劃。
7.綜合評價企業是否符合發行上市條件,診斷和解決問題。
8.協助企業為首次公開發行做準備。輔導機構和企業可以協商確定不同階段輔導的重點和實施手段。在輔導初期,重點可以是深入調查,形成全面具體的輔導方案;輔導中期,重點是集中學習訓練,診斷問題,解決問題;輔導後期,重點是完成輔導計劃,進行評估,為首次公開發行的申請文件做準備。
二、企業上市輔導的主要程序
1.聘請輔導機構。企業在選擇輔導機構時,應綜合考察其獨立性、信用狀況、專業資質、R&D實力、營銷能力、具體承辦人員的業務水平等因素。根據《證券經營機構股票承銷業務管理辦法》(證監發[1996]18號),持有企業7%以上股份或者是企業前五名股東之壹的證券經營機構,不得成為企業的保薦機構。企業要將輔導機構與保薦機構合並,不宜選擇上述不具備獨立性的證券經營機構作為輔導機構。
2.輔導機構提前進場。按照規定,上市輔導應在企業改制重組為股份有限公司後正式開始。但是,改革重組方案是企業發行上市準備工作的核心內容,是上市輔導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如有可能,在與企業達成輔導意向後,輔導機構應盡快介入企業發行上市方案的整體設計和改制重組的具體操作。
3.雙方簽訂輔導協議並登記備案。改制重組完成並設立股份公司後,企業與輔導機構應當簽訂正式輔導協議,並在輔導協議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到企業所在地證監會派出機構辦理輔導備案登記手續。
4.提交輔導報告備案。輔導機構自輔導之日起,每三個月向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1輔導記錄報告。
5.整改企業存在的問題。隨著輔導的進展,輔導機構會針對企業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督促企業完成整改。企業在上市輔導過程中,可以嘗試咨詢行業內的專家或權威部門,少走彎路。
6.企業向社會公告發行股票的準備情況。企業應當在6個月輔導期屆滿後65,438+00日內在當地至少2種主要報紙上公告2次以上,接受社會監督。公告後,證監會派出機構收到關於企業的舉報信的,可以組織對舉報信進行調查,企業應當積極配合調查,消除上市潛在風險。
7.筆試輔導。輔導機構會對輔導期間接受輔導的人群進行至少1的筆試,最終考試成績要全部通過。
8.提交咨詢評估申請。輔導協議期滿,輔導機構認為輔導達到預定目標的,向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輔導工作總結報告》,並提出輔導評估申請;輔導機構和企業認為輔導未達到預期目標的,可以向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申請適當延長輔導時間。
9.輔導工作結束了。證監會派出機構收到輔導評價申請後,將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輔導工作評價。認為合格的,向證監會出具《輔導監管報告》,公布輔導效果評價意見,輔導結束;如果認為不合格,將視情況要求延長輔導時間不超過6個月。
三。本公司上市會計師的輔導和咨詢服務
企業股票在證券市場上市是其業務和實力的綜合效應,也是企業發展的重要裏程碑。它涉及復雜的程序、專業的審核、冗長的耗時和昂貴的費用。股票上市雖然能給企業帶來巨大的收益,但也必須經歷壹個非常痛苦的過程,所以企業在決定上市時要充分權衡上市的利弊和責任。
企業是否符合上市條件,選擇合適的上市地點,安排合適的上市方式,利用最佳的上市時間,在市場上能達到什麽樣的規模和效果,往往是上市顧問團隊的重要課題。專業評估不可或缺,細則的規範性依據是上市的重點和難點問題。
在上市運作的諸多規範中,會計和稅務往往是上市準備的重點和難點。如何規範基金會達到上市的要求,除了原有基金會和基礎的充分性,還需要對風險和成本做出評估,以及技術和工藝上的安排。因此,企業上市運作必須高度重視會計和稅收的規範。
在企業沒有上市意向之前,財務會計和稅務基礎往往考慮簡單,可能會有更多的不規範記錄和會計基礎的隨意性。此時的財務核算結果往往不能滿足上市對會計和稅務的要求,需要進行重大的標準化工作。
如何規範財務會計基礎工作,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財務制度建設和實施規範
資產所有權記錄
庫存規格記錄
經營情況是否適合上市這個概念?
財務指標是否符合上市的基本要求
公司基礎設施是否符合上市要求?
符合條件的上市對象必須明確,符合自身發展需求。
評估和分析上市帶來的風險或負面影響。
上市成本及成本分析
四、公司上市法律顧問的主要工作
第壹階段:改制成立股份公司。
1.協助公司和券商制定重組方案,確定股份公司的主營業務和資產範圍。在這項工作中,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盡可能避免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既滿足相關要求,又不影響公司整體利益,是關鍵。
2.壹旦方案確定,律師會進行盡職調查。調查方法包括:全面、大量收集各方相關信息,實地調查,與相關人員談話,與相關部門調查核實。
3.引導企業相關人員,規範企業行為,初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框架,為股份公司的成立做鋪墊。
4.協助企業準備並簽署發起人協議、股份公司章程等壹系列相關法律文件。
5.律師在完成調查核實後,將根據重組方案和實際情況,準備設立股份公司的法律意見書。該文件涵蓋了股份公司的資產、業務、人員、財務、機構等內容,是設立申請材料中必備的法律文件之壹。
6.協助企業和中介機構準備申請材料,提供相關問題的專業法律意見。
7.參與股份公司創立大會的工作。
8.企業和中介機構要求的其他工作。
第二階段:股份公司股票發行上市。
1.股份公司成立後,律師將幫助完善企業制度,強化企業管理機制,嚴格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規範企業行為,達到發行上市的目的。
2.列席或列席公司相關會議,協助公司高級管理層,協助企業起草經營過程中的法律文件。
3.收集股份公司的相關資料,依法進行全面盡職調查,編制股份公司股票發行上市法律意見書。
4.參與起草招股說明書,對是否存在法律風險做出公正判斷,並對相關問題提出專項法律意見。
5.依法出具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相關法律文件。
6.* *會同中介機構協助企業準備和發放申請材料,盡可能完善,爭取盡快通過審核。
7.完成企業或中介機構的其他工作。
8.在上述工作過程中,律師會及時提供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隨時解答法律咨詢,為企業排憂解難。以上是我所從事的各項證券業務的主要工作內容。我們將以公認的律師職業道德和強大的業務實力,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盡職調查服務,實現客戶利益的最大化滿足。
五、企業上市前所需的準備時間。
根據向證監會的申請材料倒排時間表,關鍵時間點如下:
基準時間:向證監會申報材料。
1.申請材料前3-6個月:完成上市輔導的申請和備案。(具體時間視各地證監局對上市輔導的時間要求而定,壹般為3-6個月)同時,各中介機構要完成上市申請材料的制作。
2.上市輔導申請時間前3個月內:完成股份公司改制(賬目調整應在改制前完成,相關會計報表數據已經相關中介機構認可,不存在改制後凈資產數據繼續減少導致出資不足的情況)。
3.重組前n個月內(這個過程短則幾個月,長則幾年):重組前通常要完成擬上市公司的規範工作,按照設計好的上市方案完成相關工作(例如股權結構、投資者的引入、股權激勵等。).這壹步是影響IPO成功的關鍵壹步。根據不同公司的規範程度和上市方案的復雜程度,不同公司的時間跨度差異很大,公司要根據自身條件判斷上市準備的時間。下面簡單列舉壹下擬上市公司經常存在的問題,可能會對上市時間產生較大影響。企業可以自己對比是否有相關問題來判斷自己準備時間的長短。
4.歷史上的改制、剝離、設立,需要經上級部門或相關機構批準,但審批程序和手續有瑕疵,需要重新取得相關手續的。
5.如果存在因持股、職工股導致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情況,需要逐壹清理並做出承諾,相關中介機構需要逐壹核實。
6.如出資存在瑕疵,如實際出資不到位、以無實際用途或價值明顯較低的專利出資、缺少相關驗資及評估程序等,需補充或補齊相關手續。
7、收入核算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少繳稅款和隱瞞利潤等。,需要進行追溯調整,補繳相關稅款。這種情況需要企業特別註意,可能會直接影響企業是否具備上市申報條件,導致申報時間大幅延遲。當壹個企業沒有上市時,它通常有隱藏利潤和少繳稅的動機。甚至壹些地區的稅務機關在達到稅收目標的情況下,指示企業不要多繳稅款。但企業要上市,壹方面IPO對擬上市公司有業績要求,另壹方面IPO審核註重會計規範和稅務合規。因此,為了順利上市,企業需要釋放原來的隱性利潤,這將帶來大幅度的跨年度賬目調整。如果這種會計調整涉及的納稅金額較大,可能面臨稅務機關的滯納金和罰款,無法出具稅務合規證明,保薦人和律師無法發表稅務合規意見,導致不符合IPO申報條件,相關年度無法作為IPO申報期的問題。這種情況在實踐中很常見。如果打算上市,壹定要盡早規劃好業績和稅負。
8、財務核算不規範,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需要在上報材料前進行相關規範。比如沒有錄入相關明細核算,成本核算無法與收入匹配,企業需要重新調整申報前三年的賬目。並且需要聘請有資質的會計機構進行相關審計確認。
9.為了解決上市前的資金需求,改變單壹持股,引入戰略投資者等。,需要引入投資人,從尋找合適的投資人、談判、方案設計到最終投資,需要很長時間。有些企業還涉及到自身股權結構和組織架構的調整,也需要預留充足的時間。
10.上市前,為了激勵高管,穩定員工,可能會涉及股權激勵等事宜,設計相關方案、成立控股公司都需要壹定時間。
這些就不壹壹列舉了,但是從上面可以看出,每個企業上市的準備時間都不壹樣,所以很難壹概而論,有時候和企業高層領導的性格特點,中介機構的專業水平也有很大關系。從實踐來看,壹年內申報是很快的,有很多準備三五年的情況。這還沒有考慮到期間被證監會暫停受理或特殊行業限制等政策因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