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的申請在我國越來越成為了壹件普遍的事情。越來越多的個人與企業開始申請專利。尤其對於企業而言,往往專利就成為了核心競爭力的體現。那麽專利權轉讓辦理流程是怎樣的呢?接下來八戒知識產權就帶您壹起了解相關知識。企業專利權轉讓辦理流程(1)變更應當使用專利局統壹制作的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提出,填寫完畢用掛號信郵寄到北京市海澱區薊門橋西土城路6號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郵編:100088。(2)按規定繳納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專利局公布的專利收費標準中的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是指每件專利申請每次申報著錄項目變更的費用。著錄項目變更費應當自提出請求之日起壹個月內繳納,另有規定的除外;期滿未繳納或未繳足的,視為未提出著錄項目變更申報。申請人、專利權人變更費200元。(3)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原件: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因權利的轉讓或者贈與發生權利轉移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轉讓或者贈與合同。該合同是由單位訂立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有多個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應當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者贈與的證明材料。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轉讓涉及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如果轉讓方是中國內地的個人或者單位,受讓方是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或者受讓方是香港、澳門或者臺灣地區的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出具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技術出口許可證》或者《自由出口技術合同登記證書》,或者地方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自由出口技術合同登記證書》,以及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的轉讓合同。(4)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轉移的,變更後的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委托新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提交變更後的全體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委托書,繳納變更費用50元;變更後的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委托原專利代理機構的,只需提交新增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委托書。受讓方是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或者受讓方是香港、澳門或者臺灣地區的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委托代理機構。(5)壹件專利申請的多個項目同時發生變更的,只需提交壹份申報書;多件專利申請的同壹著錄項目發生變更的,即使變更的內容完全相同,也應當分別提交各自的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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