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賠償標準:第壹、按照自己的實際損失來賠償。
1.這是最為簡單直接的壹種賠償方式了。由於侵犯自己的外觀設計專利權之後,壹定會給自己的產品造成壹定的損失,比如說滯銷,比如說沒有辦法繼續生產等等,這些損失可以計算出壹個總的數額來讓侵權人進行賠償。
2.但是在計算數額的時候必須要拿出證據來,可以是自己通常情況之下的銷售額,或者是積壓商品的數量乘以價格等等,不可以虛報價格,隱瞞真實情況。
第二,按照侵權者的實際所得來賠償。
1.第壹種方法雖然非常的直接明了,但是在實際的操作過程當中可能比較難執行,因為他們侵權了自己的產品之後,具體的損失有時是沒有辦法計算出來的,給自己造成了多大的傷害,也沒有辦法用金錢來估量。
2.這個時候就需要另壹種賠償方式了就是按照侵權的違法所得,由於侵權人對於外觀設計的侵犯是為了盈利,所以在侵犯之日起,壹直到案件發生時壹***贏了多少利就可以作為損失賠償來賠償給專利人。
第三,按照專利許可使用費為標準。
1.在專利權人申請了專利之後,是可以對專利進行處置的,例如自己使用,允許他人使用等等,這些權利都是可以任意行使的,不過在允許他人使用的時候是需要收取壹定的專利使用費的,專利許可使用費就可以成為在侵權之後的賠償標準。
2.通常來講是參考其專利時刻使用費乘以壹到三倍來作為最終應當賠償的金額。這是為了懲罰侵權人在沒有得到專利許可,並且也沒有交付專利許可使用費的情況下,就私意使用他人的專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五十九條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為準,簡要說明可以用於解釋圖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 第六十條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