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債務糾紛時。對於訴訟費,杜原告在起訴時通常要求被告承擔訴訟費。訴訟費如何承擔,視案件不同情況而定,由敗訴方承擔是原則性規定。
律師費用應在下列情況下介紹;
(1)法律和司法解釋明確規定敗訴方承擔勝訴方合理的律師費,如法律援助案件、著作權侵權案件、商標侵權案件、專利侵權案件、不正當競爭案件、債權人在合同糾紛中行使撤銷權的訴訟案件、擔保權訴訟案件等。
根據合同自由原則,只要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那麽在起訴或仲裁過程中,關於律師費的訴訟請求壹般都會得到支持。法院對這份協議的審查非常嚴格。原告起訴時必須提交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委托合同和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律師費發票作為支付律師費的證據。
1.在合同糾紛的情況下,債權人行使撤銷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幹問題的解釋(壹)》第二十六條:“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
2.版權民事糾紛案件
《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3.商標民事糾紛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7條:“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的具體情況,在賠償範圍內計算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
4.專利糾紛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幹規定》規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請求和具體案情,在賠償範圍內計算權利人為調查、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專利糾紛案件的律師費如果要在被告賠償範圍內計算,必須以“為調查和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為前提。"
5.擔保權糾紛案件
《擔保法》規定:“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如果債務人按照合同履行債務,債權就可以實現。由於債務人不履行義務,債權人不得不通過訴訟實現自己的權利。由此支付的律師費是當事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屬於當事人的財產損失。擔保法規定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6.不公平競爭的案例
《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被侵害的經營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侵權經營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獲得的利潤;還應當承擔被侵權經營者因調查該經營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7、人身損害賠償、名譽侵權、交通事故案件
《民法通則》:“侵害公民身體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規定:“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交通費、住宿費、因工作誤工費等其他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