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壹般侵權行為和特殊侵權行為(根據行為的構成要件而不同)
1.壹般侵權行為:基於行為人的過錯導致行為人直接造成他人損害的行為,因此適用民法中的壹般責任條款。壹般侵權行為主要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和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原則。
2.特殊侵權行為:是指即使行為人沒有過錯,但由於與行為人有關的行為、事件或者特殊原因造成他人損害,因而民法中的特殊責任條款或者民事特別法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無過錯責任原則主要適用於特殊侵權行為。特殊侵權行為主要包括:
(1)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務侵權。
(2)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的侵權。
(3)高度危險作業的侵權損害賠償。
(4)造成損害的環境汙染侵權行為。
(5)地面施工引起的侵權。
(6)工作引起的侵權行為。
(7)動物對人造成傷害的行為。
(八)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的侵權行為。
二、積極侵權和不積極侵權:(行為的性質不同)
1.主動侵權:是指行為人通過壹定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行為。
2.不作為侵權:指行為人通過壹定的不作為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行為。構成不作為侵權,必須以行為人的作為義務為前提。
三、單獨的侵權行為和* * *同侵權行為(不同人的行為)
1.個人侵權:指壹人單獨實施的侵權行為。
2.* * *共同侵權行為:指二人以上* * *共同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行為。分為具有加害行為的* * *和具有危險行為的* * *兩種。
3、* *與危害行為有以下特征:
(1)科目的復雜程度。(2)主觀* * *有過錯。(3)同性行為。(4)結果單壹。
4、* *帶傷害行為除了具備侵權行為的壹般要件外,還必須具備以下特殊條件:
(1)主要元素。兩個以上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2)客觀要素。每個* * *肇事者必須有* * *相同的傷害行為。
(3)主觀因素。演員之間應該有* * *壹樣的過錯。
5.* * *同壹危險行為除具備侵權行為的壹般要件外,還應滿足以下要件:
(1)主要元素。兩個以上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2)客觀要素。肯定是用危險行為進行了* * *的。
(3)主觀因素。* * *主觀上,危險行為人應該有* * *同樣的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