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戀人和愛人的微妙區別值得細細考慮。 談到戀人,往往就奔著青梅竹馬,初戀而去了,意思相仿,就是沒有什麽感情生活經驗的壹對戰戰兢兢,滿懷憧憬、要死要活地***赴愛河的人。最典型的人物是《過把癮》裏江姍和王誌文演繹的杜梅和方言,誰都沒有經驗,誰都單純明了,誰都不讓著誰,相處過程中免不了磕磕碰碰,恩恩怨怨。但,情是真的,話是童言無忌的,愛是熾熱的。中學,大學,剛畢業的人們的戀愛大抵如此吧! 有了生活閱歷之後,戀人可以順理成章地轉化成為愛人。愛人這個詞在1949年-1979年之間是國內黨政機關,企業和城市裏對於配偶的標準稱呼。那時,沒有太太、先生、老公這類資產階級色彩的稱謂,而且充分顯示了男女平等。現在多見於40歲以上的國家幹部或知識分子群中。但是在商界精英和外企圈中就顯得老土了。 情人,這個詞,最知名的代表是法國女作家杜拉斯的《情人》了,由梁家輝飾演的同名電影讓人印象深刻。越南的潮熱,小屋裏的狂燥戀情。這部電影闡釋了“情人”這個詞的基本內涵:在理智和社會道德、制度之外的不該發生的某兩個人之間的激情,“同誌”的感情大概也應該屬於這類了。而且看上去明顯沒有好的結果。 目前,說到情人,意思有些曖昧,基本上指婚姻之外的情感。情人和戀人最大的不同,在於雙方都是有感情閱歷的成年人,知道感情遊戲的規則,盡量在不妨礙現有生活秩序的情況下給感情留下壹個釋放的狹小空間。尤其在白領之間,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看來,如果盲目地濫情不僅不理智,反而會遭到朋友和知情人的嘲諷。大家就都為了顯得自己很有水準,江湖經驗老到,都很遊刃有余地開展了感情的遊戲。壹夜情,網戀,辦公室戀情,誰會當真? 所以相比之下,戀人是火焰的蘭色火苗,單純的,然而熱度是可怕的,想想杜梅逼迫方言時的眼神;情人是復雜的,是馬蹄燈,有著光暈,懂得規則的,不會讓人灼傷。愛人就是取暖的壁爐裏的火光,療傷止痛的避風港,是冬天裏溫暖的手套和夏天裏冰涼的啤酒。迄今為止,愛人或是相濡以沫,或是相忘於江湖。 最糟糕的事情的是壹方本以為對方也滿足於做情人,而實際她/他把妳當作戀人,進而想發展成為愛人。那時,誰的痛就誰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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