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找律師打官司打贏了誰出律師費
官司贏了,律師費通常由委托方支付,壹般誰委托誰負擔。根據法律規定,是否聘請律師是當事人的權利,而不是必要行為。但有3種情況打官司的律師費由對方承擔: 1、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的; 2、交通事故案件律師費可以要求對方承擔; 3、法律、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適當合理的律師費,包括: (1)不正當競爭案件 (2)法律援助案件 (3)合同糾紛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訴訟案件: (4)著作權侵權案件 (5)擔保權訴訟案件 (6)商標侵權案件 (7)仲裁案件 (8)專利侵權案件三、請律師有些什麽好處
1、可以降低訴訟風險,訴訟涉及很多法律專業知識,因此,聘請了律師,則能全面控制和防範訴訟風險。 2、作為原告請律師能全面提出索賠請求,作為被告則能與對方權利對等。律師在全面了解案情後,能就受害人所遭受的損失,提出全面的賠償,並指導當事人或者由律師完整的收集證據,以便最大可能的使自己提出的請求得到支持。作為被告的代理律師同樣可以與之對抗,維護正當權益。 3、請律師能減少當事人的痛苦。普通人很少會和法院打交道,特別是碰上不講理的對方,壹個普通人很難接受這樣的現實,請律師以後就可以全權委托律師處理,少了很多煩心事。請律師更容易勝訴,索賠更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