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香港需要辦理港澳通行證,外地戶口異地辦理港澳通行證手續如下:
2018年9月1日起,內地居民可在全國範圍內任壹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異地申請換(補)發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
可在全國範圍內任壹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異地申請往來港澳臺團隊旅遊簽註
首次辦理須本人至戶籍所在地(或攜帶居住證到居住地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處提交申請,申請材料有: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用A4紙復印,可復印在同壹張紙上)以及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2寸淡底色彩照2張(也可現場拍照,費用自付),同時分別申請赴香港、澳門的簽註。只去香港則申請香港簽註,只去澳門則申請澳門簽註,如果香港、澳門都去,則兩地簽註都要申請。
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首次或非首次申請)。但均不含郵遞日(壹般在五天左右)以及節假日。
費用《往來港澳通行證》每本80元;壹次往來簽註,每個15元,二次往來簽註,每個30元。
過關流程:
①某地海關——②出入境大廳——③海關審核——④過境(此時並沒有過檢)——⑤某地入境署——⑥審核——⑦入境(真正入境)(以羅湖口岸為例)
擴展資料
《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是指《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是由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或各主要省市外事辦公室簽給內地因公人員往來香港或澳門工作或旅遊之用;
《往來港澳通行證》則是指《中華人民***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是內地居民因私往來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探親、從事商務、培訓、就業等非公務活動時,由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
也就是說,這是兩本不同的證件,此次取消簽註費及工本費的,是因公赴港澳人員的《通行證》。因私赴港澳人員的《通行證》簽註費和工本費均未取消。對普通居民而言,辦理港澳通行證仍需按規定繳納相關費用。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