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壹般在每年11月舉行。
專利代理師是取得執業資格,代理他人進行專利申請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人。專利代理師執業應具備壹定的條件,經考核批準,由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專利代理師資格證,實習滿壹年,通過專利代理管理系統進行執業備案。2021年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於2021年11月6日、7日進行。
根據國際慣例,專利代理師須由品學兼優的工業產權工作者擔任。各國在制訂的專利代理法規中都規定有根據專利代理師的行為隨時可取消專利代理師資格的條款。專利代理師的具體業務大致可分為提供專利咨詢、代辦申請手續、維持專利有效、擔任訴訟代理人等。申請人委托專利代理機構向專利局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應當同時提交委托書,寫明委托權限。
主要業務
(1) 為申請專利提供咨詢;
(2) 代理撰寫專利申請文件、申請專利以及辦理審批程序中的各種手續以及批準後的事務;
(3) 代理專利申請的復審、專利權的撤銷或者無效宣告中的各項事務,或為上述程序提供咨詢;
(4) 辦理專利技術轉讓的有關事宜,或為其提供咨詢;
(5) 其他有關專利事務。
專利代理人報考條件
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並且具備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參加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
1、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專業畢業或者具有同等學歷;
3、熟悉專利法和有關的法律知識;
4、從事過兩年以上科學技術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專業畢業是指取得國家承認的理工科大專以上學歷,並獲得畢業文憑。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或者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或者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考試。
高等院校理工科專業在讀碩士研究生學習期滿壹年的以及高等院校理工科專業在讀博士研究生,視為從事過兩年以上科學技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