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非所有企業都喜歡首先推出新產品。有些企業讓其他公司領先推出新商品。若創新成功,它們就跟隨著創新的腳步加以模仿。在專利權保護的創新上,模仿者必須要等到專利權無效時才能介入。然而,在專利權不存在時,模仿者努力要把產品設計得與創新產品雷同,以與創新者商品競爭。 模仿策略的可操作性 模仿策略對想要進入新市場而不想要花費大筆經費進行購並或發展新產品的公司而言也十分有用。例如,Owens-Illinois將實驗玻璃放到家用的飲用器皿市場中。 雖然模仿策略可規避創新的風險,對於所有新產品皆可成功模仿的假設是錯誤的。模仿產品的營銷必須要向創新壹樣小心的記錄與執行。模仿策略對市場占有率以及成長有很大的助益。 模仿策略的合理性 模仿策略是合理的,因為它將推出壹個未經認可的觀念/產品的風險轉移給其他人。此策略也節省研發成本。該策略特別適合資源有限的公司。事實上,許多公司擁有可模仿任何產品的能力。因為只須在研發上作有限的投資,模仿者有時具有較低的成本,使其面對市場領導者時擁有成本優勢。 采取模仿策略的另壹項重要的理由是公司可以把對壹個產品特殊的技能轉移到類似的產品中。例如,Bic Pen公司決定進入感應刀事業,因為他認為在該市場中可以運用自身有利的行銷地位。在20世紀70年代早期,Hanes公司的Leggs得到了驚人的成功,這是壹種在食品與藥房開架銷售的絲襪。 模仿策略的作用 模仿策略可用於防禦的考量。由於對現有產品的信心,企業壹開始可能會忽視該領域的新發展。然而,若新發展越來越明確,它們可能會奪走現有商品的市場占有率。在此情形下,企業可能被迫模仿新發展以求生存。科羅拉多州的Adolph Coors公司壹開始忽視淡啤酒推出的影響,並認為Miller Lite只是壹時的風潮。然而,多年後,該公司遭受Miller Lite的打擊。同樣地,Anheuser-Busch開始在加州市場用淡啤酒挑戰 Coors的霸權。在此嚴苛的情形下,Coors決定放棄單壹商品的傳統並推出低熱量的淡啤酒。 另壹個產品模仿的例子由 Anheuser-Busch所提供。它仿效 Miller Brewing公司的 Miller Genuine Draft而推出 Michelob Golden Draft。新的Michelob和Genuine Draft壹樣盛於透明瓶罐之中,並有類似的黑色與金色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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