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封面
1.“姓名”欄填寫本人身份證和戶籍登記所用的姓名。
2.“單位”欄填寫候選人工作單位全稱。
(二)第壹頁
1.“出生日期”欄填寫應與身份證和戶口本中的出生年月日壹致。
2.“文化程度”欄填寫最終學歷,如:研究生、本科、大專、中專、高中、初中、小學。
3.“職業(工種)名稱”欄應與職業資格證書中的(職業)工種相同。
4.“技能水平”欄應與職業資格證書壹致,如: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
5.“參加工作時間”欄要如實填寫至年月。
6.“從事本職業(工種)時間”欄要如實填寫至年月。
7.“工作單位”欄由總公司名稱逐級填寫,要與“本人所在單位推薦意見”欄公章壹致,務必填寫全稱。
8.“聯系電話(座機)”欄填寫本人辦公室或車間電話,確保能夠與本人取得聯系(需要填寫區號)。
9.“手機”欄填寫本人手機號碼。
10.“電子郵箱”欄填寫本人電子郵箱地址。
11.“主要經歷”欄從取得的最高學歷填起,起止時間要連續。
(三)第二頁
1.“獲得國家專利情況”欄按時間由前至後填寫,並依次註明時間、專利名稱、專利號。
2.“榮獲省部級以上科技進步獎情況”按時間順序由先至後填寫。
3.“技術革新情況”欄,填寫除“獲得國家專利情況”及“榮獲省部級以上科技進步獎情況”欄填寫內容外,其他的技術革新情況。
4.“其他絕招絕技或突出貢獻”欄除“獲得國家專利情況”及“榮獲省部級以上科技進步獎情況”欄填寫內容外,其他絕招絕技或突出貢獻情況。
5.“職業技能競賽獲獎情況”欄依次按照競賽級別由高至低填寫,在國家級壹、二類或省級壹類職業技能競賽決賽中獲獎情況。
(四)第三頁
1.“曾榮獲的榮譽稱號”欄由最近壹次填寫,省部級或行業授予的榮譽稱號(曾榮獲“全國技術能手”稱號的需要註明獲得的方式,如在第幾屆評選表彰活動中或某年某項競賽中榮獲。
2.“其他獲獎情況”欄填寫上述未被列出的省部級或行業的獲獎情況。
3.“身份證粘貼處”欄粘貼身份證復印件,要求復印件上的字跡、數字、照片清楚。
(五)第四頁
1.“本人所在單位推薦意見”欄由候選人所在基層工作單位簽署意見並蓋章。
2.由各行業部門推薦的候選人,除各行業部門須在“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意見”欄簽署意見並蓋章之外,還需各省級行業部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業主管部門意見”欄簽署意見並蓋章。
3.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的候選人,請各地勞動保障部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部門意見”欄簽署意見並蓋章。
4.由有關中央企業推薦的候選人,請各有關中央企業在“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意見”欄簽署意見並蓋集團公司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