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際商用機器公司(IBM)由於在高溫超導方面的突出成就,獲得了1987年度諾貝爾物理獎。之後,世界上幾乎所有的超導專家都等待IBM對超導材料提出專利申請,以便獲得IBM在高溫超導研究方面的秘密。
對此,IBM左右為難。壹方面,公司在高溫超導方面的研究投資巨大,自然希望能夠長久地保護這個方面的秘密,申請專利雖可得到法律保護,但是卻會被要求公開其內容。因為歐洲部分國家的法律規定,從提出申請時開始,不論能否被授予專利權,都要先向社會公開申請內容。這樣就無形中向對手透露了有價值的信息。另壹方面,由於世界的超導研究是相當受人關註的課題,如果長時間擱置,壹旦有人搶先申請了專利,又會利用專利權來制約自己。
同樣的情況,IBM在1980年就曾遇到過。當時它研制出了壹種新型的半導體器件,為了避免同行的註意,該公司用德文在歐洲提出專利申請。壹般來說,人們註意世界上的科學信息,都特別留意英文這種大語種的報道,相形之下,德文就成為了小語種,這就在壹定程度上降低了人們的註意力,專利局的審查員和專利代理人壹樣被“騙"了。結果,IBM用德文撰寫的專利申請文件在兩年後才被發現,使其專利技術保護工作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就高溫超導的成果,IBM或許會使用類似的方法,所以,專家們留神觀察除美國以外的其他國家的專利局。IBM公司曾壹度持續地按兵不動,顯然是在煞費苦心地選擇申請高溫超導專利的方法與時機。但由於現在超導技術的敏感性極強,以任何壹種語言文字出版的超導研究資料,都會引起人們的註意,IBM“故伎重演"是很困難的,然而這卻體現出IBM高度重視申請專利技巧的意識。況且,現代的專利制度雖然在不斷發展變化,但仍不是非常完善,相信還有壹些法律條文的漏洞可被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