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暴露出事故企業管理混亂、安全意識淡薄、違規違章嚴重等突出問題,主要表現為:
壹是嚴重違反石油石化企業“人工切水操作不得離人”的明確規定,切水作業過程中無人現場實時監護,排凈水後液化氣泄漏時未能第壹時間發現和處置。
二是企業違規將罐區在用球罐安全閥的前後手閥、球罐根部閥關閉,低壓液化氣排火炬總管加盲板隔斷。
三是操作人員未取得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操作資格證,無證上崗。
四是通過罐頂部低壓液化氣管線,采用倒出罐註水加壓、倒入罐切水卸壓的方式進行倒罐操作,存在很大安全風險,企業沒有制定倒罐操作規程,沒有安全作業方案,沒有進行風險辨識。
五是未按照規定要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管控,球罐區自動化控制設施不完善,僅具備遠傳顯示功能,不能實現自動化控制;緊急切斷閥因工廠停儀表風改為手動,失去安全功效;未設置視頻監控系統,重大危險源的管控措施嚴重缺失。
六是安全培訓不到位,管理人員專業素質低,操作人員剛剛從裝卸站區轉崗到球罐區工作,未經轉崗培訓,崗位技能不足。
事故還暴露出地方政府壓力容器監管缺失、對“兩重點壹重大”(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管要求不落實、對停產後化工企業的危險化學品儲罐區監管不到位等問題。
事故教訓:斷然措施加強儲罐區監管
針對這起事故所暴露出的問題,國務院安委辦在通報中要求采取斷然措施,立即開展危險化學品儲罐區專項安全大檢查,切實加強危化品儲罐區安全監管。要求:
壹是摸清罐區底數,建立數據臺賬。二是作為必查項目,增加檢查頻次。凡是儲罐區存在危險化學品的停產企業壹律按照生產企業要求監管。三是進行安全評價,掌握安全狀況。四是加大查處力度。
以後凡是危險化學品罐區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的壹律由政府組織事故調查,社會影響大的事故壹律由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事故調查、壹律依法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由省級安全監管部門重新進行安全生產條件確認,要把企業是否具備安全生產管理能力作為安全生產條件;對於違法違規企業要依法按照規定上限予以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並提請當地人民政府予以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