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請求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過程
1.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的,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2.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限期提出答辯,並可以辦理商標無效答辯業務;
3.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在9個月內裁定維持該註冊商標或者宣告其無效,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
4.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人民法院受理訴訟後,應當通知商標評審程序中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三。申請商標無效的期限
1和15天:商標所有人收到《商標無效宣告通知書》的,可以在15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商標復審。
2.九個月: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在九個月內作出評審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延長三個月。
3.30天:如果審核不通過,業主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不服的,應當在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在收到《商標無效宣告通知書》後,可以在15天內向復審委員會申請商標復審,復審委員會應當在九個月內作出復審決定。當事人對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在壹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受理後,應當將當事人作為第三人處理。
商標註冊後,如果提出申請或者其他商標無效,此時該商標將被宣告無效,而壹旦該商標被宣告無效,該商標從其存在時起即無效。在商標使用過程中,如果侵犯了其他商標的權益,就要承擔賠償責任。
商標無效後的使用權受到壹定程度的限制。商標壹旦被宣告無效,其註冊人將失去在商業活動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無效是指商標的法律效力被剝奪,不能再享受商標帶來的法律保護和專屬權益。但根據不同法域的法律,商標被宣告無效後,使用權可能會有例外。例如,壹些司法管轄區允許商標的使用權在被宣布無效後繼續存在,但僅限於已建立的商業信譽和市場地位。所以商標被宣告無效後,註冊人需要咨詢專業律師,了解具體的法律規定和權利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19修訂);
第壹章總則第十三條相關公眾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犯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請求對該馳名商標予以保護。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他人抄襲、模仿或者翻譯的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引起混淆,不予註冊,禁止使用。在不同或者不相似商品上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可能損害該馳名商標註冊人利益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