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商標可能要經過申請、審查、初步審查和公告、異議、核準和註冊公告等步驟。
●2009年底,商標註冊審查周期有望縮短至19個月。
按照目前的註冊審查周期,壹個商標從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出申請到做出初步審定公告,排除各種不確定因素,大概需要30個月。
商標是壹種知識產權,具有排他性。
商標權的取得可以經過以下幾個步驟:申請、審查、初步審查和公告、異議、核準和註冊公告。但是每壹段時間都不是固定的。
第壹步,申請人提出申請,商標局會按時間順序優先處理隊列中的申請。有壹個概念叫“優先權”,是指在國外第壹次申請後6個月內向中國提交同壹商標申請。根據巴黎公約,我國商標管理部門會將在國外申請的時間視為在國內申請的時間。因此,如果企業已經在《巴黎公約》其他成員國申請了商標註冊,則應抓緊時間在中國申請,以獲得上述優先權。
第二步,考官進行正式的實質性審查。形式審查的內容包括申請手續是否完備,申請文件是否按要求填寫以及繳費等。只要符合所有條件,商標局就會發出受理通知書。審查員根據商標的不同構成,分別設置漢字、英文、數字、前綴、圖形元素,為實質審查打好基礎。那麽企業或者個人申請的商標就會進入實質審查程序。首先根據類別,將申請的商標分配到各個辦公室,主任給審查員分配任務。具體流程由考官審核,再由主任審核。實質審查的結果有兩種:初步審查、駁回或部分駁回。商標局初步審查的商標要在商標公告中公布,但是從預期公告到公告發布需要壹定的時間,從審查之日到公告發布需要兩個月左右的時間,不容易保存。
第三步,發布初步審批公告,並依法設定三個月的異議期。如無異議,可批準註冊,註冊排隊至批準公告之日。但在異議期內,即使是最後壹天,也需要壹段時間來處理異議,看能否獲準註冊。商標局在發放註冊證的時候,必須確定沒有異議,才能給申請人發放註冊證。
所以商標註冊的審查期是不確定的,必須安排好所有可能出現的情況。比如申請手續基本完備或者申請文件基本符合規定,但需要補正的,商標局會書面通知申請人補正,這需要壹段時間。
需要指出的是,從提出商標申請到獲得註冊期間,企業可以使用該商標,但存在相當大的風險,因為該商標有可能與他人之前申請或註冊的商標發生沖突,從而引發侵權糾紛。這也是為什麽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廣大申請商標的企業、學術專家、自然人都迫切要求加快商標審查註冊周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