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提案管理與獎勵制度 為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效率,倡導員工參與企業管理,不斷提出有利於改善工作的方案,達到降低成本、提高質量和企業經濟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此制度。
壹、提案的項目內容
1、凡是有利於企業內部管理、業務發展等的提案,均可提出。
2、提案的提出應以書面形式,詳細的列出建議事由、原有缺失、改進方案、預期效果等內容。
3、公司不予受理的提案有:與企業建設發展無關的提案;曾經提過的、內容相同或相似的提案、無具體改進或改革措施的提案。
4、公司不予受理的提案,由行政部發還給提案者。
5、提案建議書應註明提案者姓名,所屬部門,以便公司進行提案獎勵或退回。
二、提案審核準則與程序
1、公司設立專門的提案審查小組,專門負責推進和處理與提案有關的各項事宜。提案審查小組由總經理領導,因提案內容涉及公司內部管理、對外業務等方面專業領域,由各部門推選壹名成員參加組成提案審查小組,公司行政部負責組織實施。
2、公司設立專門的提案郵箱,專門接收提案者的提案建議,由行政部門負責管理;
3、提案審查小組在收到提案者的提案建議書之後,應在20天內對建議書的內容進行核查、評定,並將評定結果核準後公布。
4、提案審查小組根據提案所涉及的適用性、創造性、工作效率改善程度、管理成本節減程度原則,確定提案最終是否采納。
三、提案成果實施與檢查
1、提案經提案審查小組審定采納後,應在3日內將提案的詳細資料及提案審查小組的核定表壹同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最終審定。
2、準予實施的提案,各實施部門應認真落實,定期的填寫提案改善成果報告表,上報給提案審查小組,提案審查小組會根據所提交的報告表進行審查核定。
3、提案內容如涉及到國家專利,專利獲得權益壹概屬於企業所有。
四、提案的獎勵
1、鼓勵獎:凡提出改善方案者,無論審查後采用與否,均當即由所屬主管人員發與鼓勵獎,
獎品由提案審查小組決定(建議可以是壹些小禮物)。
2、成果獎:提案采用實施後,依據提案審對企業經營管理上帶來的效益,獎勵提案者100~1000元不等的現金,具體評定由提案審查小組討論並報總經理審批決定。
3、特殊貢獻獎:提案實施後,經過跟蹤調查,確實能夠直接給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年終時,企業獎勵提案者10,00~100,000不等的現金。
五、其他方面
1、企業股東、外部關聯人員及客戶所提改善方案的審查,均適用本制度。
2、本制度經董事長核準後公布實施,修改時亦與此相同。
上級主管部門對員工合理化建議篇五1、 目的:為啟發全體員工的想象力,倡導員工參與管理,並激勵員工就其平時工作經驗或研究心得,集結個人的智慧與經驗,為公司管理、技術及業務,提供建設性的改善意見,以便達到成本、提高品質、增進公司經營績效、激勵員工士氣的目的。
2、 範圍:針對本公司生產經營範圍、具有建設性、具體可行的改善方法。如: 2、1有關管理改進事項、建議規章的修訂。
2、2新產品的創意、設計、制造、包裝改良及新市場的開發等。
2、3有關設備的設計或修改事項、機器設備、維護保養的改善。
2、4有關制造技術及品質的改良,操作方法或程序及機械配置的改進事項。 2、5有關公司安全或機械、工具的保養事項、預防災害事件發生等。 2、6有關提高原料的使用效率,改用替代品原料,節約能源等。
2、7部門間的協調事項,有關業務的調整方案。
2、8其他有利於本公司改革和發展的事項。
3、 建議內容如屬於下列各項範圍,為不適當的建議不予受理。
3、1攻擊團體或個人的建議。
3、2訴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
3、3與曾被提出或被采用過的建議內容相同者。
3、4與專利法抵觸者。
3、5建議書內容偏於批評,且無具體的改進或改革實施辦法。
3、6不具真實姓名者。
4、 本公司各級員工對本公司的經營,不論在技術上或管理上,如有改進或改革意見,均可書寫?建議書?,如建議人缺乏良好的文字表達能力者,可請行政
部或部門主管協助。
5、 寫?建議書?時,請最好按建議事由、原有缺失、改進意見或辦法、預期效果四個部分寫,且必須註明其真實姓名。
5、1建議事由:簡要說明建議改進的具體事項。
5、2原有缺失:詳細說明在建議案提出之前,原有情形之未盡妥善處以及應予改革意見。
5、3改進意見或辦法:詳細說明建議改善之具體辦法,包括方法、程序、步驟等項。
5、4預期效果:應詳細說明該建議案經采購後,可能獲致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簡化作業、增加銷售、創造利潤或節省開支等項目,必要時另加書面或圖表說明。
6、 行政部每周對投入的建議書進行統計、評審、落實。
6、1行政部組織相關人員根據其建議的合理性、可行性、成效性等進行評審。 6、2評審後的建議分為采用的建議和未采用的建議,其中采用的建議又分為優秀、良好、普通三個標準。
7、 本公司員工所提建議、具下列效果之壹者,應予獎勵:
7、1對於公司經營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進,能收經營效能者。
7、2對於產品的性能改進、技術革新,提出改進方法,值得實行的。
7、3對於公司產品銷售或售後服務,提出具體改進方案,具有重大價值或增進收益者。
7、4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辦法提供具體改善建議,有助於經營效能提高者。
7、5對於公司各項作業方法、程序、報表等,提供改善意見,具有成本、簡化作業、提高工作效率的功效者。
7、6對於公司未來經營的研究發展等事項,提出研究報告,具有采納價值或效果者。
8、 以下情形都不予以核獎:
8、1各級主管人員對其本身職責範圍內所作的建議。
8、2被指派為專門研究工作而提出與該工作有關的建議方案者。
8、3由主管、上級指定為管理、技術的改進或工作方法、程序、表報的改善或簡化等作業,而獲得的改進建議者。
8、4同壹建議事項經他人提出並已獲得獎金者。
9、 建議獎勵
9、1根據評審結果,對提出建議的員工給予獎勵。
9、2對采用的建議給予100-500元的獎勵;對未采用的建議,公司頒發紀念獎(20-50元)。
9、3年終根據各部門所提建議的數量、質量評出團體獎,並根據情況給予獎勵。 9、4如建議為兩個人或多個人提出者,其所得獎金,按人數平均發給。
10、 建議內容如涉及國家專利法者,其權益屬本公司所有。
11、 本公司各部門如有任何問題或困難,需求解決或改時時,經總經理批準後公開向員工征求意見,所得意見的審議和獎勵,按本辦法處理。
12、 員工建議最後應由行政部通知原建議人,員工所提建議不論采納與否均由行政部統壹歸檔。
13、 經核定給獎的建議,應在公司公告欄張貼和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