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和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
其中,專利申請權轉讓和非專利技術轉讓訂立的合同,適用“技術合同”稅目,稅率為萬分之三;專利轉讓和專利實施許可辦公室簽訂的合同和文件,適用“產權轉讓文件”稅目,稅率為萬分之五。
2.技術咨詢合同是當事人就有關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預測、調查所訂立的技術合同。適用“技術合同”稅目,稅率為萬分之三。
至於壹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咨詢,不屬於技術咨詢,其合同也沒有蓋章。
3.技術服務合同的征稅範圍包括: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應適用“技術合同”稅目,稅率為萬分之三。
技術服務合同是當事人壹方委托另壹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而訂立的技術合同。
以常規手段或者以生產經營為目的的壹般加工、修理、修理、廣告、印刷、測繪、標準化檢測、勘察設計訂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服務合同。適用加工合同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稅目,稅率為0.5 ‰。
技術培訓合同是當事人壹方委托對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專業培訓的技術合同。
為員工各種職業培訓、文化學習、業余教育訂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培訓合同,不需要蓋章。
印花稅的征稅範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憑證征收,未列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範圍如下:
(1)購銷合同。
(2)加工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六)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合同。
(8)借款合同。
(九)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設計服務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國家印花稅針對的是具體的合同和稅目,並不是所有簽訂合同的業務都需要繳納印花稅,企業的設計服務合同也不屬於國家印花稅征稅範圍。相關賬務處理可以參考我們在上面文章中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