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
1.專利請求書;
2.權利要求書;
3.說明書;
4.說明書附圖(有些發明可省略);
5.說明書摘要;
6.摘要附圖(有些發明可省略)。
(二)外觀設計專利
1. 請求書;
2. 外觀設計圖片或照片;
3.外觀設計簡要說明。
第二步:專利局(代辦處)受理
經過專利局(代辦處)初審,如果符合《專利法》有關規定,則下達《受理通知書》,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交納申請費。
第三步:專利局審查和批準
1.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下達《授權通知書》,授予專利權,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登記、交費手續,獲得專利證書。如果專利申請文件需要修改的,則下達《補正通知書》,補正後合格,則授予專利權;補正後不合格,則予以駁回申請。
2.發明專利分初審和實審兩個階段。申請初審合格,可在申請日起3年內提出書面實質審查請求並交審查費,逾期未提出,申請視為撤回;經初審後需要修改的,則下達《補正通知書》,補正後合格,則提出書面實質審查請求並交審查費,補正後不合格,則予以駁回申請。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合格,授予專利權,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登記、交費手續,獲得專利證書;實質審查後需要修改的,則下達《補正通知書》,補正後合格,則授予專利權,補正後不合格,則予以駁回申請。
第四步:復審和訴訟
專利申請人對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設立的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復審委員會復審後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專利申請人對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