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壹、合計(大寫):具體金額以實際裝運為準。
二、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以客戶提供的稿件確認為準!按照國家標準。
三、版面費的責任和數量:
所有包裝由運城制版公司制作,版面費由委托方預付65,438+049,000元。每套累計價值達到15萬元,承辦人全額退還版面費。修改費用由委托方承擔。最小起訂量見附件。
四。付款結算方式和時間:
承包商每月月底提供17%增值稅發票,委托方於次月20日前支付。除非承包商另有書面規定,付款應以匯款至本合同中列出的承包商開戶銀行為準。
動詞 (verb的縮寫)驗收標準和方法:根據國家相關標準或雙方書面約定的驗收標準和方法。
6.運輸方式及交貨時間:承包商負責向委托方交貨,貨運承包商負責。新版發貨時間:客戶確認稿件後20天,合同簽訂後15天。
7.加工地:承包商所在地。
八、合同生效後,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支付質量保證金20000元,結算時扣除。
九。本合同生效後,委托方提出中途變更合同標的。未給承包方造成損失的,委托方可以要求變更訂單,承包方應當按照變更後的訂單交付貨物。如承包方已施工,所有稿費、版面費、材料費、工時費均由委托方承擔,委托方不得拒付相關費用。
X.交貨日期的約定:交貨日期由雙方根據產品的技術要求協商確定,時間從委托方最終確定並下訂單之時起計算。由於最終確定或訂單的延遲,交貨日期將被推遲。
XI。驗收時間:從承包商交付產品之日起,委托方應按合同約定對產品的數量和質量進行檢驗。如果產品的數量或質量與合同不符,委托方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15天內向承包方提出書面異議,不得使用產品,否則視為產品的數量和質量符合合同。對於短期檢查難以發現的質量缺陷,除委托方使用或保管不當造成的質量缺陷外,承包方應負責退貨。如有其他問題,雙方應協商解決。
12.知識產權:如果委托方訂購的產品涉及註冊商標、外觀設計專利、版權等知識產權。,委托方應向承包方提供所有權或使用許可證。委托方還應向承包方提供授權委托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條形碼證書、QS證書等。委托方應對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如委托方未能提供或提供的信息不真實,委托方應承擔壹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三。承包人應向委托人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QS證書、印刷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第三方檢驗報告。
14.除外責任:因不可抗力、停電、主要設備故障等事故造成的產品延遲或不能交付,不視為承包商違約,但承包商應在上述事故發生後12小時內書面通知委托方,承包商仍有義務采取壹切必要措施盡快交付產品。如果不可抗力持續壹周以上,委托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十五。違約責任:
1.承包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農作物,委托方同意使用的,按質量確定價格;不同意使用的,應當負責更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更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委托方有權拒絕,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賠償。
2.交付的作物或完成的工作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委托方仍需的,應按數量補足,逾期交付的按本條第四款處理;如果少付的部分委托方不再需要,委托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辦方賠償。
3.如果作物因包裝問題而受損或丟失,承包商應賠償損失。
4.如逾期交貨,每延遲壹天,承包商應承擔合同總價的0.2%作為違約金(按約定數量交付合格產品視為交貨);未經委托方同意,定作方有權拒絕提前交付定作作物。
5.如果作物不能交付或工作不能完成,應支付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
如果由於承包方的工作進度或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而使委托方錯過了銷售產品的最佳時機,給委托方造成損失,承包方不僅應退還買方前期已支付的全部款項,還應根據實際情況承擔委托方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十六、本合同訂立後,委托方增加並經承辦方確認的訂單業務,雙方受本合同約束。
17.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18.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委托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解決。
19.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但合同約定有預付款的,自預付款交付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承包人
客戶
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
委托經辦人
簽約地點:簽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