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選擇、經銷的商品或者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服務上采用的,用以區分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顯著標誌,由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
在商業領域,商標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都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商標的標識還應當具有顯著性,易於識別,使消費者能夠將該商標所標識的產品或者服務與其他商標所標識的類似產品或者服務相區別。
註冊商標具有獨占性、排他性和唯壹性的特點。它屬於註冊商標所有人,受法律保護。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或者授權,任何企業或者個人不得使用,否則將承擔侵權責任。
商標通過確保商標註冊人擁有標記商品或服務或許可他人有償使用的專有權來保護商標註冊人。保護期限各不相同,但到期後,只要支付額外費用,商標可以無限次數續展。商標保護由法院實施。在大多數制度中,法院有權制止商標侵權行為。
商標具有排他性。使用商標的目的是為了區別於他人的商品或服務來源。
,便於消費者識別。因此,註冊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享有專用權,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他人不得使用。否則構成對註冊所有人商標權的侵犯,違反我國商標法。
2.在我國,專利的含義是:
知識產權中的三重含義很容易混淆。
第壹,專利權的簡稱,是指專利權人對發明創造享有的專利權,即國家依法授予發明人或者其繼承人在壹定期限內對其發明創造的專有使用權,這裏強調的是權利。專利權是壹種獨占權,具有排他性。非專利權人想用別人的專利技術
必須依法取得專利權人的授權或者許可。
二是指受專利法保護的發明創造,即專利技術,是國家承認的專有技術,在公開的基礎上受到法律保護。這裏的專利特指技術方法——受國家法律保護的技術或方案。(所謂專有技術,就是擁有專有權的技術,這是壹個更大的概念,包括專利技術和技術秘密。壹些不屬於專利和技術秘密的專業技術,只有在壹些技術服務合同中才有意義。)專利是受法律規範保護的發明。是指向國家審批機關提交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通過後,在該國規定的時間內授予專利申請人對該發明的專有權,並需要定期繳納年費以維持在該國的保護狀態的發明。
第三:是指專利局出具的確認申請人對其發明創造享有專利權的專利證書,或者是指記載發明創造內容的專利文件,是指具體的物質文件。
專利是受法律規範保護的發明。是指向國家審批機關申請專利,經依法審查合格後,在規定時間內被授予發明專有權的發明創造。
專利權是壹種獨占權,具有排他性。非專利權人想要使用他人的專利技術,必須依法取得專利權人的同意或者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