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條 專利申請文件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不予受理,
並通知申請人:
(壹)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說明書(實用新型無附圖) 或
者權利要求書的,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簡要說明的;
(二) 未使用中文的;
(三) 不符合本細則第壹百二十壹條第壹款規定的;
(四) 請求書中缺少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或者缺少地址的;
(五) 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或者第十九條第壹款的規定的;
(六) 專利申請類別(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 不明確或者難以確定的。
第四十條 說明書中寫有對附圖的說明但無附圖或者缺少部分附圖的,申請人
應當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內補交附圖或者聲明取消對附圖的說明。申
請人補交附圖的,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交或者郵寄附圖之日為申請日;取消
對附圖的說明的,保留原申請日。
第壹百二十壹條 各類申請文件應當打字或者印刷,字跡呈黑色,整齊清晰,
並不得塗改。附圖應當用制圖工具和黑色墨水繪制,線條應當均勻清晰,並不得
塗改。
專利法的有關規定:
第十八條 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在中國申請專利的,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根據本法辦理。
第十九條 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在中國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在國內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可以委托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專利代理機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辦理專利申請或者其他專利事務;對被代理人發明創造的內容,除專利申請已經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負有保密責任。專利代理機構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