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科研作風和科學、求實、團結、協作的精神。
(二)國(境)外專家需與應聘單位簽訂壹年以上的聘用合同;留學回國人員應是在深工作、創業或已與在深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優秀人才。
(三)海外高層次人才中A類人才年齡應在60周歲以下,B類人才應在55周歲以下,C類人才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有特別突出成就的,以上年齡條件可適當放寬。
深圳孔雀計劃獎勵補貼額度:
1. A類人才可享受320萬元的獎勵補貼,年齡應在60周歲以下;
2. B類人才可享受200萬元的獎勵補貼,年齡應在55周歲以下;
3. C類人才可享受160萬元的獎勵補貼,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有特別突出成就的,年齡條件可適當放寬。
獎勵補貼按五年任期分次發放,每任期年度每人發放1次
深圳孔雀計劃申請材料:
1、國外專家提供有效護照的姓名頁、簽證頁和居留頁復印件,以及《外國專家證》或《外國人就業證》;
2、港澳臺專家提供身份證、回鄉證或臺胞證,以及《港澳臺專家證》或《港澳臺人員就業證》;
3、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深圳市留學人員資格證明》復印件;
4、用人單位與申請者的聘用合同復印件(國境外專家需簽訂壹年以上聘用合同);
5、身份證、護照、其它材料可證明其年齡的證件復印件;
6、《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確認申請核準表(認定類)》或《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確認申請核準表(評審類)》2份(表格由系統申報後生成)。
7、申請人必須完整填寫個人簡歷,含高等教育、留學、研究經歷,並提供申請時上壹個工作單位的聯系電話(填寫在簡歷中),如上壹個工作單位為市外機關事業單位、高校、研究機構、國有企業的,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的離職證明材料。
深圳孔雀計劃申請補充材料
1、海外高層次人才申請(認定類材料):
除以上基礎材料外,根據《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具體條款,申請人還需提供相關的所在產業證明、國際專利證書、銷售額證明、任職證明、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榮譽證明、在JCR壹區或二區以上刊物發表論文等證明材料;註:以上材料為外文的,需另提供有正規翻譯機構蓋章的翻譯件。
2、海外高層次人才申請(評審類材料):
根據《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試行)》“標準未涵蓋但具備與各條同等條件者,可申請評審認定”的規定,申請者在提供基礎材料外,還需提供全部可資評審的證明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深圳孔雀計劃申請時註意事項:
1、申報海外高層次人才確認業務,申請人必須在我市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以上(不含補繳),且當前社會保險繳納單位與申報單位壹致。
2、中國籍申請人必須以身份證進行申報,號碼為18位格式;僑胞申請人需持中國護照進行申報,所填報姓名必須與護照姓名壹致。
3、外籍申請人(包括外籍華人)持國外護照申報人才確認時,所填報姓名必須與護照姓名壹致。
4、申請人必須完整填寫個人簡歷,含高等教育、留學、研究經歷,並提供申請時上壹個工作單位的聯系(填寫在簡歷中),如上壹個工作單位為市外機關事業單位、高校、研究機構、國有企業的,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的離職證明材料。
5、申請人勞動合同必須填寫完備。合同期內有試用期的,試用期結束方可申報;合同條款最後規定“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的,則甲方必須有法人或授權人簽字,屬授權人簽字的還需同時提供授權書;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為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須提供勞動行政部門的批復;申請人為公司法人的,須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不需提供勞動合同。
6、申報單位的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由工作人員後臺比對。
7、申請人的社保繳交情況,由系統自動比對。
8、近X年,以受理之日起計算,倒推X周年之內屬有效範圍。
9、個別認定條款由受理部門發函調查。
10、復印件須經推薦單位審核,並由核實人簽名和單位蓋章。
11、申請材料為外文的,需另提供有正規翻譯機構(正規翻譯機構是指經工商部門註冊登記,具有合法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包括翻譯業務的翻譯公司)蓋章的翻譯件。
法律依據
《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工作條例》
第二十六條 人才引進應當突出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導向,堅持精準施策、靶向引才,註重柔性引才用才,打破戶籍、地域、身份、學歷、人事關系等制約,促進人才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第二十七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和實施中長期海內外人才和團隊引進計劃,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對人才引進政策進行動態調整。
第二十八條 符合條件的人才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或者申辦入戶,其配偶可以自願選擇直接申領居住證或者申辦入戶。
第二十九條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應當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定期發布緊缺人才目錄。
緊缺人才目錄內的人才,可以在入戶、生活保障以及創新創業等方面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具體辦法由市人力資源保障等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