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申請 - 什麽是競爭性談判?

什麽是競爭性談判?

競爭性談判是指采購人或代理機構通過與多家供應商(不少3家) 進行談判,最後從中確定中標供應商的壹種采購方式。

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的特點是:

壹是可以縮短準備期,能使采購項目更快地發揮作用。

二是減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開標、投標工作,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減少采購成本。

三是供求雙方能夠進行更為靈活的談判。

四是有利於對民族工業進行保護。

五是能夠激勵供應商自覺將高科技應用到采購產品中,同時又能轉移采購風險。

基本程序

(1)采購預算與申請:采購人編制采購預算,填寫采購申請表並提出采用競爭性談判的理由,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後提交財政局采購管理部門。

(2)采購審批:財政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采購項目及相關規定確定競爭性談判這壹采購方式,並確定采購途徑——是委托采購還是自行采購。

(3)代理機構的選定:程序與公開招標的相同。

(4)組建談判小組。

(5)編制談判文件:談判文件應明確談判程序與內容、合同草案條款以及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

(6)確定參與談判的供應商名單:談判小組根據采購需求,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並邀請不少於三家的供應商進行談判。

若公開招標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招標過程中提交投標文件或者經評審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供應商只有兩家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經本級財政部門批準後可以與該兩家供應商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

(7)談判:談判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每壹個被邀請的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在談判中任何壹方不得透露與談判有關的其他供應商的技術資料、價格和其他信息。

若談判文件有實質性變動,談判小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可以按照供應商提交投標文件的逆序或以抽簽的方式確定談判順序。

(8)確定成交供應商:談判結束後,談判小組應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最後報價,采購人從談判小組提出的成交候選人中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並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未成交的供應商。要求供應商盡早報價有助於防止串標。

(9)評審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成交供應商名單、談判文件修正條款、各供應商報價、談判專家名單。

(10)發出成交通知書:公示期滿無異議,即可發出成交通知書。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競爭性談判

  • 上一篇:TNGA-F平臺搭建!豐田最新皮卡曝光系統2.4T動力。
  • 下一篇:勝利石油高原公司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