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西洋兩岸的專利局,每個星期都接到數以千計的專利申請案,這些人自信會得到勝利。當然,其中有很多人永遠也不會得到勝利。但壹些簡單的構想卻是最成功的發明這個事實,給人們不少的鼓勵,難道妳不願意做那些發明拉鏈、衣架、捕鼠器、大頭針和原子筆的人?
不幸的是,發明家通常是沒有商業頭腦的人,他們的腦子裏已裝滿構想,壹般又缺乏資金和營銷技巧——這是要推出他發明產品所必需的部分。結果,很多人以低廉的代價將專利品賣給別人。
不過,也有人做得很好,其中有壹個例子值得我們來看壹下,那就是發明“拍立得照相機”的艾德文·藍德博士。
藍德的第壹樣產品是壹種能濾光的透明紙。早在17歲時,他就對這方面發生興趣,當時他是哈佛大學壹年級的學生,有天晚上在百老匯街上走著的時候,突然想到利用濾光玻璃可以減少車頭燈強烈的燈光,降低夜間開車的危險。於是他從學校請假出來,在紐約市立圖書館日復壹日的閱讀各種有關這方面的書。到晚上,他就在附近租的房間裏作試驗。等到他的濾光紙申請到專利時,哈佛大學不但歡迎他回去,而且還提供壹個實驗室給他。他在那裏呆了3年,從來也未得到學位,附加在他名字上的那個博士頭銜,只是個榮譽博士。
在1937年他28歲的時候,他創立了“拍立得公司”,靠著華爾街壹個財團的協助,想將濾光玻璃用在每部汽車的車頭燈和擋風玻璃上。在後來10年中,他壹直保持這家公司的多數股份,擁有完全控制權。
但底特律汽車業出面了,它根本不理睬這壹套,藍德必須為他的發明另外找出路,於是他將這項發明用在像太陽眼鏡這類的產品上。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這家公司忙著為軍方生產攝影機鏡頭和瞄準鏡。但藍德還是花了大量的時間在實驗室裏研究“拍立得照相機”。他說,他這個靈感是由他小女兒引發的。他在假日為全家人拍了照片,他女兒不耐煩地問到底要多久才能看到這些照片。他向她解釋,沖洗照片還得花不少時間。後來他壹想不對,拍照片要等幾個小時甚至幾天才能見得到,這種拍法本身就有問題,他於是開始研究如何在拍照以後,就可以從照相機裏取出壹張完美的照片。1947年他就研究成功,在1948年,他這種60秒拍照的新照相機上市。這個行業的人都表示懷疑,但消費大眾喜歡。
藍德後來又發明壹種能立即拍出彩色照片的簡單機種,同時還研究各式各樣的構想。在1980年壹年中,以他名字申請到的專利就有400多種。在發明能在非常高的高度拍照用的照相機上,他也擔任了主要角色。這種照相機用在U2偵察機上,曾拍下了在古巴的蘇聯飛彈的照片。現在他已成巨富,但他壹直堅持說他並不是為了錢:錢只不過是發明壹樣有用東西的副產品。
藍德認為,創造發明的能力並不稀罕,在他的看法是每個人都有,只是沒有去開發而已。他有次曾這樣說過:“我這壹生中壹直在告訴別人,不斷的集中研究,可以找出人們自己都未發覺的才能來。”
他的追隨者壹直不斷,他本身如此成功,誰能否認他已證實的教誨?
當藍德在1980年自拍立得公司董事會主席的職位退休時,他的股份價值750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