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排水系統屬於實驗室三廢處理工程的壹部分,應根據生產排出的廢水性質、濃度、水量等確定。有害廢水應經廢水處理,達到國家排放標準後排出。實驗室(區)內的排水設備以及與重力回水管道相連的設備,必須在其排出口以下部位設置水封裝置,水封高度不應小於50mm。排水系統應設置透氣裝置。排水立管不應穿過空氣潔凈度100級、10000級的實驗室(區);排水立管穿越其他實驗室(區)時,不應設置檢查口。
實驗室給排水系統設計安裝要求
1、實驗室的給排水系統應設計科學,保證飲水源不受汙染,若實驗用水與飲用水的水源不壹,則應將飲用水與實驗用水的水龍頭分別註明,避免混淆。
2、實驗樓應設有備用水源,在公***自來水系統供水不足或停止時,備用水源應能保證各種儀器的冷卻水、蒸餾器用水、蒸餾瓶冷凝管用水和洗眼器用水的正常供給。
3、給排水系統應與實驗室模塊相符合,合理布置,便於維修,管線應盡量短,避免交叉。
4.給水管道和排水管道應沿墻、柱、管道井、實驗臺夾腔、通風櫃內村板等部位布置,不得布置貴重儀器設備的上方,也不得在遇水會迅速分解、容易損壞或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旁;
5、壹般實驗室的水管可明裝敷設,在安全要求較高的實驗室中應盡量暗裝,所有暗裝敷設的管道均應在控制閥門處設置檢修孔,以便維修。
6、給排水系統應設計靈活,並預留部分設施以保證實驗室的可靠性和持續運行。
7、下行上給式的給水橫幹管宜敷設在底層走道上方或地下室頂板下;
8、上行下給式的給水橫幹管宜敷設在頂層管道技術層內或頂層走道上方:不結凍地區可敷設在屋頂上,從給水幹管引入實驗室的每根支管上,應裝設閥門。
9、實驗室內部各用水點的位置必須科學定位並提前敷設,盡量把用水點設在靠墻位置,方便下水點的設置及滿足未來改造的需要。
另外,在國家大力提倡綠色發展的要求之下,對於實驗室廢氣科學凈化、廢水循環利用、改標提質的需求也相應增大,旨在打造自動化、智能化實驗室設備的實驗室建設團隊獲得了行業內的廣泛關註和高度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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