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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新型代理機構是指

在進行專利代理的時候,該行為是屬於專利行為中的壹種,因此在進行代理的時候,就是需要根據專利法的相關規定來才是可以有效。那麽今天就跟法律快車小編壹起來看看實用新型專利代理是怎樣的以及相關問題的解答是怎樣的吧!

壹、實用新型專利代理是怎樣的

1、專利代理人是代理他人進行專利申請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取得壹定資格的人。專利代理人應具備壹定的條件,經考核批準,由中國專利局發給專利代理人證書。根據國際慣例,專利代理人須由品學兼優的工業產權工作者擔任。

2、主要業務:

(1) 為申請專利提供咨詢;

(2) 代理撰寫專利申請文件、申請專利以及辦理審批程序中的各種手續以及批準後的事務;

(3) 代理專利申請的復審、專利權的撤銷或者無效宣告中的各項事務,或為上述程序提供咨詢;

(4) 辦理專利技術轉讓的有關事宜,或為其提供咨詢;

(5) 其他有關專利事務。

二、設立專利代理機構應當提交哪些材料

設立專利代理機構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設立專利代理機構申請表;專利代理機構的合夥協議書或者章程;驗資證明;專利代理人資格證和身份證的復印件;人員簡歷及人事檔案存放證明和離退休證件復印件;辦公場所和工作設施的證明;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律師事務所申請開辦專利代理業務的,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開辦專利代理業務申請表;主管該律師事務所的司法行政機關出具的同意其開辦專利代理業務的函件;律師事務所合夥協議書或者章程;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和資金證明;專利代理人的律師執業證、專利代理人資格證和身份證的復印件;辦公場所和工作設施的證明;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三、設立專利代理機構的審批程序是怎樣的

設立專利代理機構的審批程序如下:

(壹)申請設立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經審查,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認為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上報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認為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二)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申請,應當自收到上報材料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決定,通知上報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並向新設立的機構頒發專利代理機構註冊證和機構代碼;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申請,應當自收到上報材料之日起30日內通知上報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重新進行審查。

看到這裏,法律快車小編相信妳也了解了相關的知識內容了,所以在處理專利代理的事務時,就是需要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來才可以。好了以上就是實用新型專利代理是怎樣的的相關內容,如果妳還有疑問,可以咨詢我們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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