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說偏向實用新型專利的優勢) 1、授權 發明專利通常需要1.5-2.5年才能獲得授權,而實用新型通常6-10個月即可獲得授權,相比之下優勢非常明顯。2、申請費及年費 發明專利申請階段的官費是3450元,而實用新型只需500元;授權之後的年費方面,實用新型也比發明低。3、實用新型更容易獲得授權 由於實用新型不需要經過實質審查程序即可直接獲得授權,而發明專利則需經過初步審查、實質審查兩道程序才能得到授權4、實用新型審查過程保密、不會被第三人幹擾 發明申請由於有初審公告程序,在授權之前就可被普通公眾檢索查看到;而實用新型的審查過程是保密的,公眾無法檢索查看,只有在授權公告之後才可被查看。針對發明申請,在其初審公告之後,任何人如認為其不符合專利法規定,均可向專利局提出的意見,也即公眾意見;也就是說,如果競爭對手看到某壹項專利申請可能對其不利,則可提前作全面的檢索,找到可影響新穎性或創造性的文件,並提交到專利局,後續審查過程中審查員可能直接引用這些文件而駁回專利。 針對實用新型,由於審查過程是保密的,所以沒有接收公眾意見這壹程序。這裏也體現出了實用新型更容易獲得授權的特征。
(以下就到偏向發明專利的優勢啦) 1、保護期 發明有效期20年,實用新型只有10年,實用新型期滿不可續展。 2、新穎性、創造性。 發明專利獲得授權後具有新穎性、創造性。 實用新型獲得授權後仍不確定是否有新穎性、創造性, 需要通過專利權評價報告來核實。 3、維權所得賠償。 壹旦認定侵權,被告需“停止侵權”這壹點對發明與實用新型都是壹樣的;但在賠償方面如果是適用法定賠償原則,實用新型的賠償額通常低於發明專利。通過以上兩者的對比與區別,它們各有各的優點,但***同作用都是為維護產品權益,究竟誰更有優勢主要還是看各企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