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申請 - 實用新型專利會侵犯發明專利嗎

實用新型專利會侵犯發明專利嗎

法律主觀:

人們常稱為"小發明"。在我國現行的中,實用新型和發明都是專利法保護的對象,它們都是科學技術上的發明創造,從這個意義上講兩者的本質是相同的;但實際上,這兩種專利又有許多的不同,主要歸納為以下四點:(1)實用新型的創造性低於發明我國專利法對申請的要求是,同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而對實用新型的要求是,與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對發明強調了"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而對實用新型只提"實質性特點和進步"。顯然,發明的創造性程度要高於實用新型。(2)實用新型所包含的範圍小於發明由於發明是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所以,發明可以是產品發明,又可以是方法發明,還可以是改進發明。僅在產品發明中,又可以是定形產品發明或不定形產品發明。而且,除專利法有特別規定以外,任何發明都可以依法獲得。但是,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範圍則要窄得多,它僅限於產品的形狀、構成或者其組合所提出的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這樣,各種制造方法就不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同時,與形狀、構造或其組合無關的產品也不可能有實用新型產生。因此,實用新型的範圍比發明狹窄得多,僅僅限於產品的形狀、構造或其組合有關的革新設計。(3)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短於發明我國專利法明文規定,對於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為10年,自申請日起計算。而發明專利的保護期規定為20年。相比之下,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比發明專利的保護期要短得多。這是由於在壹般情況下,實用新型比發明的創造過程要簡單、容易,發揮效益的時間也短得多。所以,法律對它的保護期的規定相應也短些。(4)實用新型專利的審批過程比發明專利簡單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局收到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要求的,不再進行實質審查,即可公告,並通知申請人,發給實用新型專利證書。而對發明專利,則必須經過實質審查,無論是審查的手續和時間都要比實用新型復雜得多,長得多。(1)實用新型的創造性低於發明我國專利法對申請的要求是,同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而對實用新型的要求是,與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對發明強調了"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而對實用新型只提"實質性特點和進步"。顯然,發明的創造性程度要高於實用新型。(2)實用新型所包含的範圍小於發明由於發明是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所以,發明可以是產品發明,又可以是方法發明,還可以是改進發明。僅在產品發明中,又可以是定形產品發明或不定形產品發明。而且,除專利法有特別規定以外,任何發明都可以依法獲得。但是,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範圍則要窄得多,它僅限於產品的形狀、構成或者其組合所提出的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這樣,各種制造方法就不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同時,與形狀、構造或其組合無關的產品也不可能有實用新型產生。因此,實用新型的範圍比發明狹窄得多,僅僅限於產品的形狀、構造或其組合有關的革新設計。(3)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短於發明我國專利法明文規定,對於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為10年,自申請日起計算。而發明專利的保護期規定為20年。相比之下,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比發明專利的保護期要短得多。這是由於在壹般情況下,實用新型比發明的創造過程要簡單、容易,發揮效益的時間也短得多。所以,法律對它的保護期的規定相應也短些。(4)實用新型專利的審批過程比發明專利簡單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局收到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要求的,不再進行實質審查,即可公告,並通知申請人,發給實用新型專利證書。而對發明專利,則必須經過實質審查,無論是審查的手續和時間都要比實用新型復雜得多,長得多。(2)實用新型所包含的範圍小於發明由於發明是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所以,發明可以是產品發明,又可以是方法發明,還可以是改進發明。僅在產品發明中,又可以是定形產品發明或不定形產品發明。而且,除專利法有特別規定以外,任何發明都可以依法獲得。但是,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範圍則要窄得多,它僅限於產品的形狀、構成或者其組合所提出的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這樣,各種制造方法就不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同時,與形狀、構造或其組合無關的產品也不可能有實用新型產生。因此,實用新型的範圍比發明狹窄得多,僅僅限於產品的形狀、構造或其組合有關的革新設計。(3)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短於發明我國專利法明文規定,對於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為10年,自申請日起計算。而發明專利的保護期規定為20年。相比之下,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比發明專利的保護期要短得多。這是由於在壹般情況下,實用新型比發明的創造過程要簡單、容易,發揮效益的時間也短得多。所以,法律對它的保護期的規定相應也短些。(4)實用新型專利的審批過程比發明專利簡單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局收到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要求的,不再進行實質審查,即可公告,並通知申請人,發給實用新型專利證書。而對發明專利,則必須經過實質審查,無論是審查的手續和時間都要比實用新型復雜得多,長得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三十五條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 上一篇:青春欺吃微波的東西有沒有傷害
  • 下一篇:王平飛專利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