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統壹登記註冊工作。貫徹執行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質量強市、食品安全和標準化等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營商環境。負責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享機制,依法公示和***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2、負責組織指導市場監管綜和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合的執法工作。指導縣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壹的市場監管。對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進行查處和指導,組織查處和督辦跨區域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組織實施全市商品價格、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案件。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調查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市場價格行為監管工作,調查、認定和處理不正當價格行為和案件。組織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3、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和宏觀質量管理。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消費者協會依法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開展質量分析和質量對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4、負責產品質量和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鍋爐環境保護標準和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監督管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格資質。
5、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和負責計量監督管理工作。推動健全食品安全地方黨政同責和跨部門、跨地區協調聯動機制。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落實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負責計量監督管理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6、統壹管理標準化和檢驗檢測工作。承擔地方標準立項、編號和發布等工作,宣傳貫徹強制性、推薦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協調指導市級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和行為,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7、統壹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負責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工作。
8、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貫徹落實國家檢查制度,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依職責組織指導查處其他環節的違法行為。
9、負責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負責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指導承擔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的查處、爭議處理、維權援助、糾紛調處等執法工作,監督管理商標印制企業。負責促進知識產權運用和管理,做好產權確權、侵權判定、申請相關工作,規範指導知識產權類無形資產評估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任務,職能轉變。
法律依據
《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
第七條 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同時提出投訴和舉報,或者提供的材料同時包含投訴和舉報內容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對投訴和舉報予以分別處理。
第八條 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投訴舉報的,應當通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布的接收投訴舉報的互聯網、電話、傳真、郵寄地址、窗口等渠道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