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授權日即為專利的授權公告日。僅僅授權通知書還不能確定該專利已經授權,因為有可能專利申請人接到通知書之後不去辦理手續,於是該專利就沒有專利權了。
但是專利的保護期並不是從授權日起算,而是從實際申請日起算,就比如說妳是2008年1月1日遞交的申請,今天下來的授權公告,繳納年費是從2008年1月1日起開始交,因為從那天起妳的專利開始受保護。
擴展資料:
專利權人和申請人的區別
專利權人即專利權主體,是指依法獲得專利權,並承擔與此相應義務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從取得方式來劃分,可分為原始主體與繼受主體;從國籍來劃分,可分為本國人與外國人。
專利申請權人,是指對某項發明創造依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享有專利申請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或者說,專利申請權人就是有資格就發明創造提出專利申請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1、專利權人與專利申請權人具有壹致性:專利申請權是產生專利權的基礎,專利申請權人提出的專利申請獲得批準後,該專利申請權人就成為專利權人(專利法第6條)。
2、專利權人與專利申請權人是有嚴格區分的:
①專利申請權是壹種獨立的財產權,是壹種具有相對性的請求權,特定主體就某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利申請權,並不能排斥他人就同樣主題的發明創造提出專利申請,換言之,對同壹主題的發明創造,有資格提出專利申請的主體可能是多方,但獲得批準從而成為專利權人的則可能是其中的壹方。
②繼受專利權人常常並不是專利申請權人。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