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1年11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知識產權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川辦發〔2011〕71號),四川省知識產權局為四川省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
(壹)負責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專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制訂和實施專利工作發展規劃,承擔知識產權(專利)依法行政工作。
(二)負責組織協調實施省知識產權戰略工作;組織協調全省知識產權戰略推進計劃的制訂和實施;組織建立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特別審查制度。
(三)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省知識產權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
(四)負責組織協調全省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承擔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中保護知識產權的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省專利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調解處理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開展專利維權援助工作。
(六)負責指導和推動全省專利工作的開展、專利實施與產業化;組織協調重大專利技術實施;管理省級專利實施與促進專項資金;負責全省專利技術交易市場的監管;推動全省專利權質押和知識產權資產評估工作;承擔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登記備案工作。
(七)負責全省專利代理機構的管理監督,推進專利中介服務體系建設。
(八)負責全省專利信息公***服務體系建設。
(九)負責全省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統籌協調,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工作的對外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
(十)承擔省知識產權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壹)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