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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人才引進政策

2022年蘇州人才引進政策:

具體條件如下:

1、科技創業領軍人才(領軍、孵化)

重點支持電子信息、互聯網+、大數據、節能環保、傳感技術及物聯網、檢驗檢測、現代物流及高端科技服務業等領域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到我區創業的海內外高科技領軍人才(團隊)。

2、科技創新領軍人才

重點支持到姑蘇區科技型企業領銜科技創新工作,能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和跨越發展的創新人才(團隊)。基本條件如下:

(1)擁有博士學位(國家級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世界500強企業首席技術官、國家重大科研項目負責人可放寬到碩士);

(2)具有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關鍵崗位2年以上相關研發或管理工作經歷,並取得較為突出業績,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的產權明晰的核心技術成果;

(3)2021年1月1日後引進到蘇州企業全職工作,擔任研發機構主要負責人、關鍵研發項目主持人及以上職務,並於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引進手續正式到崗工作,引進後能全職連續為企業服務3年以上;

(4)引才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之壹:

①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②市級獨角獸培育計劃、瞪羚企業培育計劃入選企業;

③市級以上領軍人才創辦的企業;

④建有市級及以上研發機構的企業。

(3)創業領軍人才(成長)壹般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為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主要股東,並符合區創業領軍人才關於股權、出資等相關基本要求。創業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已有較多投入、產業化程度較高。企業成長性較好,並滿足下列條件之壹:成立時間在2年以內的,上壹完整自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含關聯交易及經銷收入)達到1000萬元;企業成立時間在5年以內的,上壹完整自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0萬元。

(4)創新領軍人才主要支持到蘇州高新區科技型企業領銜科技創新工作、能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和跨越發展的創新人才。人才要求具有博士學位,5年以上相關研發或管理工作經歷,並取得較為突出的業績。人才應為近年來蘇州高新區,並到區內企業全職工作。引進單位具有較好的科技創新基礎,且能為引進人才的工作、生活提供充分保障

創業領軍人才需提供:

《姑蘇區科技創業領軍人才申報書》、創業計劃書、承諾書、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海外留學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以往工作經歷及業績證明。

創辦企業證明材料(營業執照、驗資報告、公司章程及股權結構、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新辦企業提供上月末財務報表)、單位用工參加社保、企業繳納稅收證明等);項目主要成果(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檢測報告、獎勵證書、銷售合同等)及其它證明材料。

創新領軍人才需提供:

《姑蘇區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申報書》、創新計劃書、承諾書、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海外留學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以往工作經歷及業績證明;引才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建設市級以上研發機構)證明、年度財務審計報表。

引進人才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協議、薪酬或股權證明、在當地繳納養老保險及個人所得稅等相關證明材料、知識產權權屬證明或使用協議等。

特聘人才

1.最高250萬元安家補貼。

2.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繳存時間限制,按繳存基數計算可貸額度,貸款額度可放寬至最高限額的4倍。

高層次人才柔性引進

1.單個人才(項目)最高10萬元,同壹單位每年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2.連續3年來蘇工作的柔性引進人才可申報參評“榮譽姑蘇文化名家”,獲評者壹次性獎勵10萬元。

姑蘇宣傳文化創新創業團隊

給予最高300萬元項目資助經費。

經辦部門:蘇州市委宣傳部

咨詢電話:0512-68617615

法律依據:

《蘇州高新區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實施辦法》

第三條__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分為兩大類別:頂尖領軍人才(團隊)、領軍人才(團隊)。其中,頂尖領軍人才(團隊)分為三類:重大創新團隊;諾貝爾獎獲得者、海內外院士及國家最高科技獎獲得者;地方培養的院士。領軍人才(團隊)分為五類:重點創新團隊;創業領軍人才(領軍、孵化、成長);創新領軍人才。

第四條__頂尖領軍人才(團隊)

(壹)重大創新團隊主要支持擁有重大原始創新成果,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成果轉化能力,能夠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提供持續的創新支撐,並引領和推動蘇州高新區產業跨越發展的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創新創業團隊。

團隊成員由領軍人才和相關核心成員組成,壹般不少於5人,並具有博士學位。領軍人才應在國際相關領域具有重要的創新地位和學術影響,創新能力和資源整合能力強,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領域、本行業前列,業績突出。

團隊應為近年來蘇州高新區創業或全職到蘇州高新區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領銜創新。自主創業的團隊,企業須已正式設立,領軍人才需符合區創業領軍人才條件;相關核心成員應全職或占股。引進的創新團隊,應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符合區創新領軍人才相關基本要求。

實施的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能夠解決產業發展的重大瓶頸和關鍵問題,具有顯著發展潛力和引領作用;項目已有重大投入或產出,且能夠在未來5年內實現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帶來重大經濟社會效益。

(二)對來蘇州高新區創新創業的諾貝爾獎獲得者、海內外院士及國家最高科技獎獲得者等國內外壹流人才(團隊),根據來蘇州高新區實施項目的綜合情況,按照“壹事壹議”給予支持。

(三)對通過蘇州高新區企事業單位、高校和科研院所培養並新當選的兩院院士,經認定後直接給予人才及培養單位相關經費支持。

第五條 _領軍人才(團隊)

(壹)重點創新團隊成員由領軍人才和相關核心成員組成,壹般不少於3人,並具有博士學位。團隊應為近年來蘇州高新區創業或全職到蘇州高新區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領銜創新。自主創業的團隊,企業須已正式設立,領軍人才需符合區創業領軍人才條件;相關核心成員應全職或占股。引進的創新團隊,應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符合區創新領軍人才相關基本要求。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已有壹定投入,技術水平處於國際前沿,主導產品具有優秀的市場前景和產業化潛力。

(二)創業領軍人才(領軍、孵化)壹般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掌握項目相關核心技術,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技術成果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主導產品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和產業化潛力。人才為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主要股東,股權占比壹般不低於20%或為企業第壹大自然人股東,實繳貨幣出資不低於100萬元。人才應為近年來蘇州高新區,擬在高新區成立企業或企業於近年內設立。

(三)創業領軍人才(成長)壹般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為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主要股東,並符合區創業領軍人才關於股權、出資等相關基本要求。創業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已有較多投入、產業化程度較高。企業成長性較好,並滿足下列條件之壹:成立時間在2年以內的,上壹完整自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含關聯交易及經銷收入)達到1000萬元;企業成立時間在5年以內的,上壹完整自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0萬元。

(四)創新領軍人才主要支持到蘇州高新區科技型企業領銜科技創新工作、能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和跨越發展的創新人才。人才要求具有博士學位,5年以上相關研發或管理工作經歷,並取得較為突出的業績。人才應為近年來蘇州高新區,並到區內企業全職工作。引進單位具有較好的科技創新基礎,且能為引進人才的工作、生活提供充分保障

第六條__立項項目可享受項目經費、安家補貼、辦公用房補貼等政策扶持,綜合扶持上不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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