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直線攤銷法相比,加速攤銷法更符合成本補償理論,更有利於企業對成本的前期補償,更有利於降低無形資產的投資風險,擴大企業的生產經營,因此具有更高的現實意義。第壹,加速攤銷法是時代發展的需要。
無形資產作為壹種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資源,在知識經濟中越來越重要,以知識為基礎的無形資產比重將會大大增加,即使在高科技領域也是如此。據統計,OECD部分先進企業的有形資產與無形資產的比率為1:2-3,1.998。海爾集團在中國的無形資產與有形資產之比為65,438+0.78: L,中國入世後,無形資產的投資規模和比例將進壹步擴大。因此,為了降低無形資產的投資風險,使投資者獲得更好的經濟利益,客觀上要求投資者在組織無形資產核算時遵循穩健性原則,從而降低投資風險。時代的發展要求無形資產的攤銷方法應該多樣化,更加穩健,這就為加速攤銷法的使用提供了契機。
第二,滿足無形資產特性的要求。
無形資產的經濟價值在很大程度上受外部因素的影響,如技術進步、市場需求變化、同行業競爭等。因此,壹方面其預期盈利能力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另壹方面無形資產能給企業帶來多大的經濟效益也很難認定。可見,無形資產投資是壹個高風險的投資項目,投資的成功率並不高,已經獲得的無形資產也可能因為技術進步或偶然的經營失誤而失去應有的作用。因此,保護投資者在這方面的投資利益是無形資產投資的關鍵。加速攤銷法在無形資產核算中的應用,有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防範投資風險,因此能更好地滿足無形資產的要求,從而使加速攤銷法的應用成為可能。
第三,有利於進壹步完善我國現代會計制度。
為了適應世界經濟壹體化的要求,特別是入世後對我國會計制度的要求,我國會計制度正在發生劃時代的變化,逐步與國際會計制度接軌。《企業會計準則——無形資產》的頒布和實施就是這壹變化的具體體現。但從發展的角度來看,任何上層建築都要適應壹定時期經濟基礎的要求,所以任何時期的會計制度都要進壹步完善和發展。因此,筆者認為,該標準還存在以下問題有待進壹步探討。
(1)攤銷方法和攤銷期限
該準則第15條規定:“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壽命內平均攤銷”。準則中的這壹條規定,無形資產的攤銷采用直線法,方法單壹,不符合穩健性原則,不利於降低無形資產的投資風險。
此外,準則第15條還明確規定了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與過去相比,攤銷期縮短了,有利於降低無形資產的投資風險,但在某些方面也有遺憾。壹是某些類型的無形資產存在法律規定的有效期或企業規定的受益期較長的問題。第二,在法律沒有規定有效期,合同也沒有規定受益期的情況下,攤銷期限不超過10年”,所以可以理解為攤銷期限由企業自己決定,這就給了人為因素可乘之機。攤銷期不超過10年,可能與實際受益期不壹致,容易人為操縱利潤,從而在壹定程度上影響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真實性。
(2)減值
本準則中關於無形資產減值規定的主要目的是準確反映資產的可變現值,充分反映財務報告的客觀性、真實性和公允性,同時還有另壹個目的,即降低無形資產的投資風險。但是,筆者認為《指引》在以下幾個方面的規定還存在壹些不足。
1.本標準第16條
“企業應當定期檢查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至少每年壹次”。此外,規定了三種情況下應當估計無形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將資產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的差額確認為減值準備。根據這壹規定,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必須每年核對壹次,這無疑增加了會計核算的難度,大大增加了會計人員的工作量。同時,企業估計無形資產可收回金額的規定,為人為因素幹預提供了可能,為企業操縱利潤提供了空間。
2.本標準第17條
“只有當無形資產的減值跡象全部消失時,企業才能轉回以前年度確認的全部或部分減值損失”。在這壹規定中,如何判斷減值跡象,采取何種判斷方法,完全由企業決定,這也為人為操縱利潤提供了便利條件。壹,會計處理方法的可行性
《企業會計準則——無形資產》規定:“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者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從該準則中無形資產的定義可以看出,無形資產屬於長期資產,支出的收益會涉及多個會計期間,其支出屬於資本性支出,與固定資產相同。利用這壹特點,在采用加速攤銷法時,可以模仿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具體方法,如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余額遞減法等。以下示例說明了如何使用這些方法。
(壹)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根據無形資產在各期期初的攤余價值,乘以直線攤銷率,計算無形資產攤銷額的方法。其計算公式如下:
年攤銷額=無形資產期初攤余價值×年攤銷率,
年攤銷率=2÷預計攤銷年限×100%。
另外,雙倍余額遞減法在攤銷期的最後兩年會轉為直線法,當然這只是壹般情況。如果殘值率高或者沒有殘值,轉換成直線法就不是最近兩年的事了。總的準則是,當某壹年度采用直線法計算的攤銷額大於或等於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的攤銷額時,從該年度開始采用直線法。
例如,企業購買商標權,假設按照準則確定的攤銷年限為5年(準則規定的攤銷年限不超過65,438+00年),購買過程中發生的支出總額為65,438+05萬元。
可以,年攤銷率是2 ÷ 5× 100% = 40%。
第壹年攤銷額=150000x40%=60000,第二年攤銷額=(150000減60000)x40%=36000,第三年攤銷額=(150000減6000減36000)。
第四年攤銷額=(150000減60000減36000)/3=18000,第五年攤銷額=(150000減60000減36000)/3=18000。
(2)年數總和法
該方法是以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之和為分母,待攤銷年限為分子,將無形資產的攤銷總額乘以壹個分數,計算無形資產在各年的攤銷額的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年攤銷額=無形資產總攤銷額×年攤銷率
年攤銷率=(總攤銷年限-攤銷年限)x2/(總攤銷年限x(總攤銷年限+1))
還是拿上面的例子,按年限總和計算攤銷額的過程如下:
年數總和法的分母= 1+2+3+4+5 = 5x(5+1)/2 = 15。
第壹年攤銷額= 150000 x(5/15)= 50000,第二年攤銷額= 150000 x(5-1)/15 = 40000,第三年攤銷額=
第四年攤銷額= 150000 x(5-3)/15 = 20000,第五年攤銷額= 150000 x(5-4)/10000。
以上兩種方法計算每年攤銷額。如果是按月計提,可以換算成月攤銷率來計算月攤銷額。無形資產加速攤銷的其他具體方法未列出。
第二,加速攤銷法在使用範圍上是可行的。
加速攤銷法適用範圍的提法有兩層含義,壹是哪些類型的無形資產采用加速攤銷法進行攤銷,二是哪些企業采用加速攤銷法進行攤銷。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納入現行企業會計制度的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商譽六項內容。隨著知識經濟的形成,無形資產的內容將不斷擴大。壹般認為,除了六大傳統無形資產外,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綠色食品標誌使用權、網上域名註冊和營銷資產。組織管理的資產也應列為無形資產的核算內容。
正是由於無形資產的擴張,筆者認為加速攤銷法在使用範圍上是可行的。對於技術更新較快的無形資產,采用加速攤銷法,對於價值相對穩定的無形資產,采用直線法。對於采用無形資產加速攤銷法的企業,筆者認為加速攤銷法可用於壹般企業的無形資產攤銷,但電子生產企業、造船企業、生產“母機”的機械企業、飛機制造企業、汽車制造企業、化工制造企業、醫藥制造企業等在我國國民經濟中具有重要地位、技術進步較快的特殊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