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8月16日,特朗普終於簽下行政令,責成美國貿易代表對中國的“不公平貿易行為”發起調查,也就是終於揮舞起了媒體口中的“301大棒”。其理由,是“中國企業涉嫌侵犯美國知識產權和迫使美國企業技術轉讓”。
特朗普點名讓啟動調查的,是美國貿易代表萊特希澤。總統的要求是,“就是否需要啟動關於知識產權的特殊301條款進行調查”。也就是說,先去調查調查,看需不需要對中國啟動這個條款。
而壹旦萊特希澤決定“需要啟動”301條款,並且6個月內完成調查結果的認定,則不需要總統和國會批準,30天內就可以自動執行貿易報復措施。
這位貿易代表萊特希澤,是壹位典型的單邊主義者。他曾參與對日本出口到美國的汽車、摩托車、鋼鐵等產品提高關稅和實行進口配額限制的貿易戰,從而迫使日本將部分汽車產業生產線遷至美國;近年來,他則多次批評中國通過“操縱貿易”、使制造業的工作機會流入中國。
在簽署行政備忘錄的儀式上,特朗普言之鑿鑿:“我們要保障我們的專利、版權、商標、商業機密和其他知識資產。這事關我們的安全和財富”;“我想告訴妳,這只是壹個開始。我的職責是保護美國工人的權益”。
但這個“備忘錄”,或許本身就是特朗普給自己留下的壹條退路。
備忘錄不是總統令。總統令屬於正式文件,要交由聯邦公報發行公布,聯邦檔案館保存,並且擁有壹個單獨的編號,以便後人檢視總統令的執行效果。例如,特朗普此前下達研究如何放松監管和研究如何廢除“奧巴馬醫保法”的命令時,簽署的均為總統令。
相比之下,備忘錄就隨便很多。萊特希澤拿著雖然也壹樣可以當令箭使,但是法律沒有要求總統公布備忘錄的具體內容,聯邦檔案館沒有存檔,時間久了如果他不提,可能也就沒人記得去追究到底執行的如何。總統令由於有案可循,日後可以作為先例來引用,而備忘錄在這方面的效力就遠不如總統令,不容易對日後類似的案例產生影響。僅此壹個細節,就足以看出特朗普商人的精明。
而與此前高調抨擊對華貿易逆差相比,讓貿易代表先去調查調查是否需要展開301條款調查,就如美國媒體形容的那樣,是“為了調查而進行的調查”,這壹舉動本身已經具有相當落差。
為什麽特朗普會這樣精打細算?答案也不復雜:即使是嘴上高調如特朗普者,心裏也很明白,如果中美真的打起貿易戰,那絕對是雙輸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