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第壹步:在申請人提交文件到專利局後,專利局收到專利文件後進行審查,如果符合受理條件,專利局將確定申請日,發出專利受理通知書,並通知申請人。
2.初審階段
經過受理後的專利申請文件按照規定繳納申請費的,自動進入初審階段。專利局工作人員會根據《專利法》中要求的權利範圍進行初步審查,看專利申請文件是否合格。不合格的,專利局將通知申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補正或陳述意見,逾期不答復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經答復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駁回。
3.專利文件公開階段
專利申請在初審通過之後會進入公開的階段。壹般發明專利要等到申請日的15個月後才進入公布的階段。申請可以要求知識產權局提前公開專利申請文件。在申請文件公布以後,申請人的專利文件就已經獲得相對的保護的權利。
4.實審階段
專利申請在實審期間知識產權局工作人員將對發明專利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以及專利法規定的其它實質性條件進行全面審查。經審查認為不符合授權條件的或者存在各種缺陷的,將通知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陳述意見或進行修改,逾期不答復的,申請被視為撤回,經多次答復申請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駁回。壹般實質審查的時間較長,需要耐心等待。
5.授權下證階段
以上程序都通過之後,專利審查員會對專利進行校對,復核修改後,會下發專利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通知書,需在兩個月之內把相關費用繳納。如果不繳納,將會被視為放棄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