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包裝設計侵權怎麽界定
包裝侵權,應當包括:1、所使用的包裝侵犯他人的實用新型專利權(該包裝具有壹定的創造性)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2、所使用的包裝上有商標而該商標侵犯他人所有的商標專用權。 另外還有可能刻意模仿他人知名商品的獨特包裝,涉嫌不正當競爭的情況。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六十條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二、專利侵權的法律概念
專利權是專利人利用其發明創造的獨占權利,專利侵權是指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實施了依法受保護的有效專利的違法行為。 侵權類型: 1、未經許可制造專利產品的行為; 2、故意使用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 3、銷售、許諾銷售未經許可的專利產品的行為; 4、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許諾銷售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 5、進口專利產品或進口依照專利方法直接得的產品的行為。 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包裝設計侵權包括:所使用的包裝侵犯他人的實用新型專利權(該包裝具有壹定的創造性)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所使用的包裝上有商標而該商標侵犯他人所有的商標專用權等,具體的規定如上。對此問題的回答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