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評級機構穆迪發布的研究報告顯示,2017年第三季度全球綠色債券發行量創下10年來的季度新高。其中,2017前9個月,中國作為發行方,在所有經濟體中排名第壹,占全球總量的18%。
落實十九大報告中關於推動綠色發展的各項部署,綠色金融不僅可以“賦能”綠色環保產業發展,引導實體經濟進入綠色轉型通道,還可以推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實現高質量發展。特別是在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中,綠色金融有望發揮連接供需、整合資源的作用,為改善環境質量貢獻力量。
近年來,中國綠色金融發展迅速,在激勵措施、地方試點、綠色債券、綠色產業基金、環境壓力測試、綠色評估與認證等領域處於世界領先水平。2012以來,銀監會、人民銀行、發改委、滬深交易所等相關部門相繼出臺了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發行、綠色企業債券、綠色金融體系等壹攬子文件。今年6月,浙江、廣東、新疆、貴州、江西等省部分城市設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截至目前,至少有10個省市建立了50只以上由地方政府支持的綠色基金,占a股市場總量20%的上市公司披露了環境信息。
這些生動的實踐表明,發展綠色金融可以有效“賦能”綠色發展,壹方面有利於支持具有環境效益的項目,提高綠色項目的投融資可得性回報,降低汙染項目的投融資可得性回報;另壹方面,從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角度來看,發展綠色金融有利於強化企業和消費者的綠色偏好,提高資金配置效率,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解決企業和銀行的期限錯配,為投資者提供新的資產類別。
目前,我國發展綠色金融的動力仍主要停留在政府層面,大量中小金融機構和市場主體參與能力較弱,缺乏合適的社會資金進入綠色產業的渠道。據估算,中國每年需要清潔能源、節能環保、大氣汙染治理等各類綠色投資,總計約4萬億元,政府只能貢獻約10%。這就需要動員和鼓勵社會資本提供更多的綠色資金,加強市場體系和市場參與者的建設,培育和發展更多的綠色金融工具,拓展社會資本進入綠色產業的渠道。
然而,僅靠現有的政策支持是不夠的。首先,在宏觀層面,應積極考慮通過再貸款、專業化擔保機制、財政貼息等方式支持綠色信貸,探索將綠色信貸納入宏觀審慎評價框架,對綠色績效好的銀行給予壹定激勵。同時,我們將繼續鼓勵突破傳統綠色信貸的限制,設立更多綠色發展基金,探索在環境風險高的地區建立強制性綠色保險制度,鼓勵更多商業銀行探索對銀行進行環境風險壓力測試,鼓勵更多上市公司披露環境信息。
其次,在微觀層面,引導更多地方政府設立綠色基金,積極開發綠色指數及相關產品,引入更多民間資金進入綠色金融領域。同時,進壹步推進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鼓勵地方政府出臺適合本地的綠色金融實施方案,建立地方綠色項目庫,對接地方綠色資金用於地方項目。
第三,不能“關起門來”發展綠色金融。在國家“壹帶壹路”倡議的基礎上,積極吸引綠色外資,發展碳金融市場和環境權益質押制度,真正用好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綠色金融資源,更好地服務國內實體經濟綠色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