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人才,可申報辦理人才引進手續。
(壹)中國科學院、工程院院士以及國內外學術、科學技術帶頭人。
(二)擁有屬於自主知識產權並達到國內外先進水平的專利、發明或者專有專有技術的人才。
(三)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四)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以下、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才。
(五)具有國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學歷並有博士學位或出國留學並在國外取得博士學位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才。
(六)具有國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學歷並有碩士學位和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不包括助理級執業資格,下同)或在國外取得碩士學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才。
(七)具有全日制本科並有學士學位的應屆、往屆畢業生或具有全日制大專並有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
(八)經批準調任、轉任到機關、群眾團體、事業單位擔任副處級以上領導職務或正處級以上非領導職務的幹部。
(九)省、市政府文件明確規定引進的其他高級人才(包含符合廣州城市發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2] )。
(十)在本市連續居住、就業(創業)和繳納社會保險的年限達到3年,並且3年內個人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10萬元。
二、屬於未婚或已婚配偶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已婚的夫妻雙方均是非本市常住戶口並雙方均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人才,可申報辦理人才引進手續。
(十)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並有學士以上學位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才。
(十壹)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專以上學歷,同時具有相關專業的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才。
(十二)投靠配偶人員,其配偶具有本市非農業戶口同時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具有研究生學歷並有博士學位、研究生學歷並有碩士學位和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的人才。
(十三)投靠配偶人員,其配偶具有本市非農業戶口同時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大學本科學歷並有學士學位、大專以上學歷並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夫妻雙方均達到晚婚年齡後的結婚年限達到人口準入補充條件規定的可給予入戶的年限。
三、廣州異地人才引進提供材料
下列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統壹用A4紙):
1、《人才引進呈報表》,單位加意見並蓋章。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單位加蓋公章。
3、勞動合同或本市的社保繳費證明。
4、申報人的人事檔案(含原單位同意調出函或檔案轉遞通知單、現實表現)。
5、計劃生育證明(三個月內)。
6、申報人學歷、學位及其學歷鑒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證件及資格評審表(考試報名表);戶口本首頁及個人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高等教育法》
第五條 高等教育的任務是培養具有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發展科學技術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