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對比分析,客觀判斷專利權人認為自己的專利權受到侵犯後,應首先將對方技術與自己的專利技術進行仔細的對比分析,判斷對方的技術特征是否確實落入自己專利的保護範圍內,以確定專利侵權是否成立。專利權人往往會過高估計自己的專利權,因此,為避免判斷失誤造成損失,本所建議您委托專業的專利律師進行分析,提供客觀準確的法律意見,使您挽回被侵權造成的損失,在訴訟過程中立於不敗之地。
二、對專利權本身重新評估侵權訴訟的勝與負,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專利權人手中的專利權是否確實有效、無懈可擊。在訴訟過程中,法院通常要求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權人出具由國家專利局作出的專利檢索報告,來判斷專利是否有效,從而判斷侵權行為的成立與否。
三、侵權警告在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前,專利權人可以委托專業的專利律師向侵權方發出律師函,對侵權方的侵權行為進行警告。
四、收集證據專利權人在確認自己的專利權有效、專利侵權成立之後,應盡可能的收集侵權方的侵權證據,以備訴訟過程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
第十壹條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