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研究方向與定位:研究方向明確,定位清晰,符合國家和陜西省,特別是西安市經濟、社會與科技發展戰略目標,聚焦“6+5+6+1”現代產業體系,具有開展學科前沿、交叉領域研究的能力,並具備與企業合作,開展應用開發和成果轉化的良好基礎。
(二)基礎條件與投入:應具備壹定規模的科研實驗條件、基礎設施和經費保障。其中:科研用房面積不少於1000平方米;科研儀器設備原值不少於1000萬元;近三年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經費投入累計不少於1000萬元。
企業類除上述要求外,依托單位上年度技術及產品銷售收入應達到2億元以上,年研究開發經費投入應達到1000萬元以上。
(三)人才隊伍建設:重點實驗室應有壹支數量合理,結構優化、學術水平高、學風嚴謹、創新意識濃厚、相對穩定的科技創新隊伍,固定科研人員總數不少於15人,且高級職稱以上人員不少於5人。
重點實驗室應有人才培養能力和引進機制。
1.學科類重點實驗室近三年培養碩士以上人才不少於70名,其中博士以上不少於10%。
2.企業類重點實驗室近三年引進補充各類科研人才不少於5名。
(四)科研能力與成果:應在同領域研究中具有顯著技術優勢和雄厚科研實力,具有承擔重大科研任務的能力,在行業或領域具有壹定的影響力,能引領同類學科或行業發展,並能為西安關鍵核心技術領域攻關提供支撐。
1.學科類應有重點學科支撐,且近三年承擔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及橫向科研項目10項及以上,總到賬經費不少於500萬元,在國內外核心期刊發表的高水平代表作10篇及以上,獲得專利受理及軟件著作權不少於15個,其中授權發明專利5個及以上,獲省部級科學技術獎或有影響力的社會力量科學技術獎不少於1項。市屬高校和社會公益類事業單位條件可適當放寬。
2.企業類應從事本領域技術研究5年及以上,研究開發的技術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且近三年開發新產品3個及以上或轉化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主持或參與制定各類標準1個及以上,獲得專利受理及軟件著作權不少於5個,其中授權發明專利2個及以上。
(五)學術交流與開放***享:重點實驗室應廣泛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對產業提供技術服務和儀器設備開放***享,近三年承辦學術會議不少於3次;提供開放***享服務不少於5家單位或50批次。
(六)組織管理與安全:實驗室管理規範,組織機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完善,管理落實到位,近三年未發生環保、安全、知識產權以及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