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法官和律師在法庭上戴假發是英國法庭最有特色的傳統之壹,在壹些受英國司法制度影響深遠的前英國殖民地地區,我們也可以看到這種具有不列顛特色的文化烙印,比如中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
英國的法官和律師為什麽要戴假發呢,許多研究歷史的人提出了種種不同的解釋,但都很難說服所有的人。
有人說,在中世紀時,過度的勞累和疾病使得司法人員們過早地掉光了頭發,為了在公眾面前掩飾自己的“聰明絕頂”,假發遂流行,約定俗成成為英國法庭的壹景。
有人說,法官戴假發是表示自己的德高望重,而律師戴假發可以在壹定程度上起到掩飾和保護作用,因為他們擔心自己的辯護結果不能得到被告人及其家人的認可。但這與其說是合理的解釋,不如說是與律師有過節的人編出來詆毀他們的笑話。因為根據最近的壹份調查表明:有57%的律師對戴假發表示不滿,恨不得把它摘掉,原因是這些由馬鬃編成的假發套造價非常昂貴卻很不衛生,壹般壹頂假發就要用壹輩子,有壹個律師世家有壹頂發齡達94年的老古董,傳了四代人,堪稱傳家之寶。
根據歷史學家和民俗學家的研究,英國人戴假發的流行時尚傳統大約始於十二世紀,當時並不只是法官和律師的專利,上層社會的人都將戴假發視為壹種時尚,是出席正式場合或沙龍聚會時的正規打扮。
行家指出,司法界所用的假發與普通假發是有區別的。在英格蘭,司法假發的每壹邊有三個卷曲而王室人員卻只有兩個,這是否代表著壹種很微妙的隱喻意義不得而知。但蘇格蘭人卻老愛和英格蘭人鬧別扭,因為在蘇格蘭,情況剛好顛倒過來,王室人員用三個卷曲的假發而司法人員只有兩個卷曲。
般壹個法官的假發要超過1500英磅(折合人民幣約18,000元,哇噻,不便宜哦),而最普通的假發,也不低於300英磅。
壹提起英國的法官或律師,腦海裏自然而然的浮現出那灰白的稍帶卷曲的假發。對於英聯邦的法制傳統之外的人,雖然假發已成為英聯邦法律人符號特征,但這樣的裝扮並不會油然生出莊嚴肅穆的威風,相反,常常是壹種怪怪的感覺,讓觀者不時的替他們捏著壹把汗,擔心會不會隨著大律師頗有風度的鞠躬而滑脫下來,當庭出個洋相。美國第三任總統托瑪斯?傑斐遜就曾說,“(英國法官)像躲在棉絮下面向外窺視的老鼠”。這個儀表還嚇得壹個出庭作證的孩子大哭不止,導致英國專門審理涉及青少年案件的特別法庭完全取消了假發。
假發的歷史可謂源遠流長,古埃及和古羅馬帝國的文獻就有相關記載。然而在歐洲上層社會的流行,壹般認為是1620年前後,路易十三為了掩蓋自己的禿頂而戴假發,引起經常出入宮廷的貴族效仿,隨後風靡歐洲,以至於連婦女都戴著各式的假發出席社交場合。到十七世紀六十年代,這壹時髦又由英王查理二世傳到英倫三島。十七世紀的英國人薩繆爾.佩皮斯(Samuel Pepys)的日記,真實的記錄了假發在英國流行的歷史。1663年11月2日,佩皮斯得知國王和公爵都將戴假發的傳聞,第二天就急不可耐的將頭發剃光,定作了假發。佩皮斯寫道:“告別自己頭發還是有些許傷感,但壹切結束了,我就要戴假發了”。由此可見,假發在英國流行,榜樣起了很大的力量。
英聯邦法律人出庭或者參加重大典禮活動都佩帶假發,完全是當時的流行使然,並沒有任何強制性的法律規定。數百年過去了,假發不再時髦,卻成了法律人遵循傳統的守舊形象。而且假發不衛生、太熱、紮人、甚至有些滑稽可笑。然而要說改變也很難。人們習慣性的將假發與地位、身份乃至正義聯系起來。事務律師獲得出庭權以後,就因為沒有戴假發的資格而向上議院提出了好幾次不成功的陳情,而不少被告人也優先選擇可以佩帶假發的出庭大律師為他們辯護,據說是否戴假發還直接關系到對陪審團的說服能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