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商務部批準,由商務部審批發放典當業務許可證。
2.申請人領取典當行營業執照後,應當在10日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典當行特種行業許可證。
3.申請人領取《特種行業許可證》後,應當在10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
4.典當行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00萬元人民幣;從事房地產抵押典當業務,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人民幣;從事產權質押典當業務的,最低註冊資本為10萬元人民幣。典當行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股東實繳貨幣資本,不包括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等作價出資。
5.典當行應當建立健全下列安全制度:
(1)檢驗證書(照片)領取、換發、換領制度;
(二)典當檢驗和保管制度;
(3)通緝令調查核實制度;
(4)可疑報告制度;
(5)配備安全人員制度。
6.典當行的建築和經營設施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和消防規定,並具備下列安全防範措施:
(1)在營業場所設置錄像設備(錄像資料至少保存2個月);
(二)營業櫃臺配備防護設施;
(三)設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當物品儲存倉庫和保險櫃(櫃、庫);
(4)設置報警裝置;
(5)門窗應有防護設施;
(6)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擴展數據:
申請設立典當行,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章程;
(二)註冊資本達到本辦法規定的最低限額;
(三)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辦理業務所必需的設施;
(四)有熟悉典當業務的管理人員和評估人員;
(五)有兩個以上法人股東,且法人股相對控股;
(六)符合本規定第九條和第十條規定的安全管理要求;
(七)符合國家對典當行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要求。
參考資料:
典當_百度百科
典當管理辦法_百度百科